山东省电子税务机关最近优化了自然人大发票等功能,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启动。小编梳理操作说明,第一次与大家分享!
一、自然人的开票调整、开票委托功能。
内容优化:第一,限制部分替代内容,如含有“成品、汽油、柴油”一词的商品或应税劳务名称中记载的,则不替代,弹出提示信息。第二,部分替代内容需要填写注释栏。例如,如果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包含“运费运输”一词,则发票的备注栏应填写“出发地目的地运输车辆信息”。第三,增加开票次数和限额限制,弹出适当的提示信息。
功能动作:
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想交税-发票-代替发票处理”。纳税人填写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中包含“成品油、汽油、柴油”一词时,如下图所示,不替代,而是销售提示信息。
开票次数和限额达到限制的情况下,不能通过电子税务机关提出更换申请,系统将弹出如下图所示的“到税务机关办理”提示。
请在填写其他事项信息时查看系统提示。
第二,水土保持补偿费全额缴纳功能增加(10月1日升级)
优化内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第29号公告明确的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应申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自缴纳之日起推迟第一季度,电子税务办公室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过程中,增加了企业、个体工商户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的提示对话框。
功能动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申报和缴纳税金-税费-非税收入申报”,点击“非税收入普通申报单”。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申报时,系统会弹出延迟支付通知。
纳税人申报完毕后,单击下图所示的“纳税-纳税申报和缴纳-纳税-在线纳税申报”。
支付期自动延长了3个月。纳税人单击“付款”按钮后,将显示以下系统提示:
选择立即放弃缴纳时,请选择缴纳原因。
3、非应纳税收入调整共同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时,增加校验条件,如未从非税交换系统获取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则不允许继续申报,给出弹窗提醒。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点击“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如未自非税交换系统获取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则不允许继续申报,并提醒“未获取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费源信息,请先联系自然资源或审批部门在非税信息交换模块录入费源信息”。
四、增加税收优惠政策自检功能
优化内容: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我的消息”模块下增加“税收优惠政策自检”功能。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该功能集中查看自身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打开“互动中心—我的消息—税收优惠政策自检”,查看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可选择发布时间起、止,提醒服务大类、小类等条件查询,查询结果可导出。查询结果信息,可点击提醒标题、是否已读等项右侧的上、下箭头切换排序。
五、调整税务行政许可功能
优化内容: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模块下删除子模块“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在“我要办税”模块下新增子模块“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我要办税—核定管理”目录下新增子模块“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同时调整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表、延期缴纳税款通知书等文书样式。
功能操作:
六、调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调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功能,支持电子烟消费税申报。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如下图所示:
有电子烟征收品目的纳税人,打开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后,系统可自动带出应税消费品名称等信息,填写销售额等信息后,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额。
七、其他优化内容
1、优化消息提醒功能,取消登录后消息弹框提醒,统一整合到服务提醒功能中。
2、优化申报更正功能,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税款表更正功能。
3、增加多缴税款查询功能,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模块查看。
4、我要查询模块增加查询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购票人、投资人5类身份信息功能。
5、优化表格式完税证明打印功能,首次开具和补打拆分为两个模块,补打模块增加原票证号码查询功能,设置税款所属期查询条件,纳税人可以填写税款所属期快速查询所需要的完税证明。
6、优化网上购票申请功能,对于因库房不足申领失败的情况,系统不再自动退回,库房更新后可以重新审核。
7、优化清税注销套餐功能,调整页面展示形式,注销预检不符合条件的,提供办理链接,直接进入相应模块处理。
8、优化三方协议网签功能,支持跨区税源户网签三方协议功能。
9、优化用户信息功能,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完成变更后,电子税务局获取到变更信息,自动取消变更前的用户注册信息,变更后的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前请先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