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结算将于6月30日结束,还有一周的时间,没有申报的小伙伴们要抓紧时间。个人所得税。
最近,税务部门公布了大量未依法处理纳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案件,其中当事人被罚款数万元。税务机关警告广大纳税人如实填写收入扣除等信息,不要听信网络等各种传闻,不要让虚假申报影响纳税信用。
请注意退税审查是否通过
根据规定,年综合收入收入超过12万元,补税金额需要超过400元的,应当申报综合收入年度折算。
照片来源:国税厅网站
现在很多小伙伴举报完毕,不管审查进度如何,重症军都要确认举报是否有误,及时提醒大家注意审查进展。
如果发现申报错误,可以在税务机关审查完成之前取消退税申请。如果税务机关审查已经通过提交给国库部门的话,不能使申报无效,但可以在上次申报的基础上进行更正申报。
为了保证年度折算的正常秩序,税务部门在手机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中设置了可扣除的上限,如果取消申请超过上限,就要去税务服务厅处理后续事项,操作要慎重。
在以下情况下,退税审查可能会失败,如果未收到退税,可以立即注意个人所得税APP相关信息:ID信息不正确。提交的银行帐户信息不正确或无效,不能退还税金。数据申报有错误或疑点。税务机关审查时需要进一步验证,但发现没有提供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不正确。税务机关没有确认申报信息、确认或说明等。
如果不依法处理,就会受到处罚
温馨提示:如果不依法处理税收年度折算,可能会被罚款。
辽宁省沈阳市税务局22日宣布,没有依法处理自然人纳税人虚假申报特别追加扣除项目,即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案件。在该事件中,纳税人徐某虚报了子女教育特别追加扣除额。
纳税人徐某出生于1998年,24岁,在还没有子女的情况下,未能满足子女教育特别扣除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在听到网络这一《退税秘法》后,虚报了一名2011年出生的外地亲属子女为子女。税务部提醒后,徐某按照规定更正了申报,补充了税金。考虑到这位纳税人警告后可以及时更正申报,承认错误的态度良好,税务机关对此进行批评和教育,不予处罚。
本月早些时候,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也宣布,自然人纳税人没有依法处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汇结算案件。在这种情况下,蓝某某没有依法处理2020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汇结算,而是少交了2.44万韩元个人所得税,追缴了税金,提高了滞纳金,罚款,共征收了4.67万韩元。
税务部指示,部分纳税人为了在年度换算时多缴税或少缴税,进行了特别追加扣除虚假申报。为了构建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闭环,税务机关在年度折算后进行年度折算后的抽查,利用税收大数据分析纳税人申报情况,实现对纳税人申报情况的准确监督。针对发现的与税收相关的风险,通过与纳税人充分沟通、积极互动和细致的服务,引导纳税人纠正错误,加强遵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实,纳税人不能提供所持准备资料或其他证明材料,也不能获得相关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提交虚假特别补充扣除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应责令其改正。情况严重的,应当纳入相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共同惩戒。对违反税收征收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税务机关依法处理。纳税人不能因为一时的贪婪而违法。
编辑:余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