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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时间期限】什么时候做工伤检查?去哪里做?需要什么资料?过程怎么走?

时间:2023-03-09 17:00:4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最近工伤事件逐渐增加,“发生工伤怎么办?”“成为劳动者面临的现实问题。

劳动者在工作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受到人身伤害,但很多人不知道该向哪里鉴定工伤事故。那么,工伤应该鉴定到哪里呢?承认工伤的程序是什么?

我来告诉你发生工伤后该怎么办。

需要注意的是,在没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下,企业和职员之间签订的事故赔偿协议或赔偿协议无效。

因此,处理工伤的任何想法都是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评价。

第一,谁可以申请承认工伤?

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均可向单位所在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什么时候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并确认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损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并确认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工作相关伤害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一)申报资料:工伤认定申请书(劳动局网站一般下载)

(二)劳动关系:与雇主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或工作表、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表、有公司名称的工作服、出席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词、录音录像等。

(三)身份证:受伤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四)医疗记录:受伤劳动者的首次诊疗记录原件和复印件,住院者应提供出院记录。

(5)因公出:在公出期间,因业务原因受到损失的,还应提供派遣

(6)上下班途中:属于上下班发生的交通事故,还需要提供员工上下班路线图、出勤记录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7):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残疾检查该去哪里?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1条,司法鉴定机关应统一受理案件处理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结合实际处理经验,残疾鉴定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授权合格的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律师处理。

如果当事人没有鉴定所相关信息,可以向交警部门或律师咨询。

财产损失较大或有刑事犯罪嫌疑的,当事人不能自行委托,必须由公安交警部门或法院委托。

注:医院诊断证明书不能进行伤害检查,但可以作为伤害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五,残疾识别程序怎么走?

(1)委托人按照当地规定向合格鉴定机构提交资料,申请劳动工伤障碍等级、手术费、误工费、营养期限、护理费等相关项目的鉴定。

(2)将所有原始资料提交鉴定部工作人员,缴纳相关鉴定费,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鉴定人家属陪同鉴定机构去鉴定机构鉴定。

(3)关于鉴定收费,各省价格不同,省内机构基本一致,收费也反映地区差异。

(d)等待鉴定结果。

第六,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评价是指以下两种评价:

(一)劳动功能障碍评价: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障碍等级,最重的为1级,最轻的为10级。

(二)生活自立障碍程度鉴定:生活完全不能自己做,生活的大部分不能自己做,生活部分不能自己做。

第七,什么时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者遭受工伤,治疗伤相对稳定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人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受伤稳定、治疗结束需要医院证明)。

八、谁可以申请劳动能力评估?

(a)就业单位

(b)工伤工人或直系亲属

注:必须提供有关工伤认定决定和员工工伤医疗的资料。

9.在哪里进行劳动能力评价?

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10.为什么做了残疾检查和劳动能力检查,公司却不敢赔偿?

一般来说,公司管理不完善,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资表,没有出席表,也没有相应的工作服。很难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没有购买劳动保险,人事部门要审查工伤保险申请范围。

如果公司被取消,就意味着被告的主体资格没有了,那么同样是案件没有被告。

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不管是法律规定还是实践,工伤认定都是非常复杂和费时的事件。

不能承认工伤的11种情况

第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会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害。

第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义务,并不是因为暴力而受害。

第三,劳动者外出期间因从事个人活动而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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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

六、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请假回家后,再到医院救治或死亡的不能视同工伤

七、非因工作原因对遇险者实施救助导致伤亡又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的

八、故意犯罪导致伤亡的

九、醉酒或者吸毒导致伤亡的

十、自残或者自杀的

十一、非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的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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