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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正常参保】职工“三险”缴费工资开始申报城市参保单位时,应于下月月底前提交。

时间:2023-03-09 11:01:1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昨天,记者从温州市人力社会保险局获悉,市中心保险单位职工基本养老金(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各用人单位必须在5月31日前申报。

据悉,此次举报对象主要是市内企业(不包括东都区)。各用人单位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对本单位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单独参与)的人员申报2020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是根据员工本人2019年1月至12月所有工资收入收入额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连韩元都是正确的。如果同一年内个人缴费工资得到批准,原则上不再更改。

记者获悉,今年缴费工资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两种方式。温州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后,开通了网上申报。未进行在线申报的保险机构可以在所属社会保障机构办理在线申报开通手续。尚未办理网上申报开通手续的参保机构可以选择窗口申报方法,在2020年5月25日之前从所属社会保障机构领取《用人单位职工工资申报表》,根据需要填写后,在2020年5月31日之前向所属社会保障机构服务大厅窗口申报。

资料来源:温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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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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