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
附表1
第十九栏免税项目“服务、房地产、无形资产”填写完毕,未开具发票。
增值税免税申报时间表
主表
小规模纳税人
申报时列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第17栏“目前免税”相应一栏。
会计处理
借方:应收帐款/银行存款350000
贷款:主要业务收入350000
1月申报所属机
你公司1月份开具的专用发票已过月,不能作废,只能在2月以后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并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免除政策。(David Assell,Northern Exposure,Munited)因此,你公司在处理2020年1月期间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当月发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销售额和销售税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应税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应。
附表1
会计处理
借方:应收帐款/银行存款500000
贷款:主要业务收入471698.11
交税-销项税28301.89
2月申报所属期
情况1:
纳税人在2月收回全部权利,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与红字发票相对应的负销售和销售税额包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应纳税项目的“仅增值税开票”相应列中。
r;x-expires=1707067773&x-signature=chpeZJ%2FYVrcmfp1%2BfHEB57iN2Yc%3D&index=7" width="640" height="323"/>将普通发票对应的免税销售额等项目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税栏次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8301.89
贷:主营业务收入 28301.89
情况二:
如果纳税人2月份未能及时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本公告规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征税项目“未开具发票”相关栏次,填报冲减1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填为负数)。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税栏次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填报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后期补开增值税红字发票和普通发票后,进行对应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红字发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普通发票免税销售额和免税额不应重复计入。
第一种方法
你公司若选择更正当期申报,则可对2020年1月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更正申报,将当期应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等项目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税栏次。
将当期应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等项目填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第二种方法
下期申报时调整
可在办理2020年2月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征税项目“开具其他发票”栏次或“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1月属期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填为负数)。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税栏次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填报1-2月属期适用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补充说明
以上案例均来自于国家税务总局12366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四期)内容,学姐摘录其中关于免税申报的部分的问答并增加申报表具体填列方式后分享给大家。文章中销售额默认为含税价格,也可以理解成纳税人应收款项的金额。文章中行业都假设是生活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答疑中对于1月开了专票和普票的处理其实有所不同的,如果开了专票,案例中是得先申报纳税,然后在后期调整,如果开的普通发票,可以直接修改1月申报表,按免税填写。
在这点上,我个人觉得是否能更方便纳税人,对于1月按适用税率开了专票,也可以先按免税申报?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这样就尽可能的方便纳税人,避免出现太多退税和抵税的情况。具体可以看看我之前发布的案例分享
疫情防控的免税政策我清楚,能说说如何开票和申报吗?
上述的申报肯定会出现一窗式比对的异常,毕竟开票含税额,申报按免税,开票和申报会比对不符,这种情况怎么办?
只要你计算填写自己审核没问题,那就直接提交,异常结果申请解除就行了。这种情况在本次疫情免税政策实施后会出现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