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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都可以在评委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前,就发明专利的申请向专利局提出意见。”
资料来源:IPRdaily中文网络(I)
作者:张宏北京徐盛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摘要
在专利布局上,根据企业的发展趋势,不仅要对自己的技术和产品进行专利发掘和申请,还要根据市场对竞争对手的专利进行监测和分析。例如,如果发现合伙人申请的专利或特定专利,一旦许可将对我们非常不利,一旦许可无效或发生侵权诉讼,费用就比较昂贵,对我们影响很大,有什么办法阻止许可它吗?
答案是肯定的。
在专利审查过程中,有处理公众意见的“冷门”程序。任何人都可以在评委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前,就发明专利的申请向专利局提出意见。
关键词:竞争对手障碍型专利公开意见拦截许可
第一,什么是公众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专利权授予公告之日,任何人都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8章,专利局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提出的意见,应存入本申请,供审查人员在实质性审查中考虑。如果公众意见是在评委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收到的,则不必考虑。专利局不需要把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告诉提出意见的公众。
公众的意见与反对程序不同。公众的意见是对尚未批准的发明专利申请,认为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批准条件的人,主要是允许审查员在实质审查中为审查员的审查工作提供参考。
第二,提出时机和方法。
1、提出时机
公众的意见是关于尚未批准的发明专利申请,因此,如果评委接到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收到公众的意见,就不必考虑了。在实务中,提交人应在审查人员已经准备结案(批准通知或审查意见通知)之前提交审查官,最好在审查人员提出第一次审查意见之前提交。
2、建议方法。
大众的意见一般以意见陈述的方式写大众的意见,通过邮寄或直接提交的方式提交给国家分局。
公众的意见主要是供评委在实质性审查中考虑时,对审查人员的审查工作进行参考。在实践工作中,应根据评委的意见通知书的撰写方式和角度,对相关申请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原因,提供现有技术和理由,并对最佳证据组合方式进行评论。
第三,与专利无效相比,公众意见的好处
1、低成本。
第一,专利无效本身需要官费和昂贵的代理费,发表公共意见不需要官费。其次,无效程序中涉及的证据可能需要公证,无效宣告程序一般会经过向心,可能会产生昂贵的代理费。无效。
2、可以匿名提交。
对于公共意见的提交和处理结果,专利局不会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一般不会通知专利权人。而且,提出公众意见完全可以匿名提交,不需要提供提交人的信息,所以专利申请人不知道谁提出了公众意见,如果专利无效,则需要提供关于申请人的信息。(威廉莎士比亚,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
3、程序简单,效果好。
无效宣告程序有请求原则的限制,一般会遭到质疑。相反,提出公众意见有助于节省时间和努力,将意见提交给国家分局即可。提交人有更多发挥相关申请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证据和理由的空间。
四、不利之处
1.对于提出的公众意见,评委可以在实质审查中考虑。但是评委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会告诉提出该公众意见的人。公众意见的提交人对处理情况和进度应在不接到通知的情况下定期跟进,必要时应及时调整和补充提出的公众意见。
2.对于大众的意见,目前仅限于发明专利申请,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还不能提出大众的意见。
(原标题:如何在不通过专利的情况下监控和处理竞争对手的“障碍”专利?)
资料来源:IPRdaily中文网络(I)
作者:张宏北京徐盛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编辑:IPRdaily王英校对:IPRdaily纵横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