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购车者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检查完税或免税电子信息,验证一致后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实现车辆购置税申报、纳税、上牌全过程的电子化、无纸化。
具体内容是:从2019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印制和开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不需要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如果购车者需要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以在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也可以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机关、自助服务税终端等多元化税务机关直接查询和打印。
此外,从2019年7月1日起,购车者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补充税、完税证明换证或更正等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局长潘建华对记者说,车辆购置税、税务登记税登记新模式、数据多州网、为了让纳税人少跑马路,大大降低了纳税人运营税成本,使纳税证明更加方便。另外,车辆购置税完税信息电子化可以从源头上消除伪造,改变纸质完税证明的风险,保障纳税人信息的安全。
资料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