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人“真斗”原则上控制在3个以内,包括乐队。
“安排”不超过15人。
发人队伍人数控制在除孝家人以外的50人以内。
严禁殡葬礼炮车进入市中心地区。
以防守为由提供场地,严禁很多人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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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
不做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雪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直机关单位:
为推进殡葬改革,树立科学、健康、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巩固和深化利丰风俗事业成果,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正文〔2006〕159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进一步加强殡葬设施管理。
规范殡葬设施审查程序。要严格按照《南安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经营公墓、城市公益性埋葬设施、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等安葬设施,要严厉打击新建扩建的墓地、豪华墓地建设、“生仁墓”、小公墓等违法行为。加强遗骨管理。实行殡葬改革“三级”申报制度,严格执行遗骨接收相关规定,防止遗骨被带入遗骨堂,防止“双重埋葬”或丢失,切实加强遗骨跟踪管理,实行遗骨丢失责任追究制。规范遗骨党的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完善和公示遗骨党管理制度。检查中发现管理不严格,导致遗骨泄露,导致“双重埋葬”,因此下令限期整改。
第二,更加严格地规范葬礼行为
葬礼活动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或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严禁送葬队伍进入第一条主干道,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搭建灵幕、装饰花环、焚烧文物、举行吊唁活动。建立殡葬活动补助费制度后,殡葬活动应事先向所在村(居住地)委员会通报殡葬车辆数量、行驶路线等情况,并向所在村(居住地)委员会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申报。加强殡仪车辆管理,接送殡仪的公交车不要超过2辆,其他车辆不要超过5辆。严禁在参加葬礼活动的路上撒纸钱或非法放鞭炮,严禁使用GODESIBEL音响设备干扰周围的生活环境。严格控制殡葬主席规模,发人“真斗”包括乐队在内,原则上控制在3个以内,1个“真斗”不超过15人,发人队伍控制在除孝价以外的50人以内。严禁殡葬礼炮车进入市中心地区。以防守为由提供场地,严禁很多人赌博。
第三,进一步加强殡葬行业管理。
生产、制造、销售丧葬设备和丧葬用品。生产、制造、销售、销售、销售、生产、销售、销售。包括严厉打击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殡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收取服务费,不接受服务的行为。整顿殡葬服务市长/市场秩序,打击殡葬行业的竞争限制及垄断行为。加强民俗议长演出经营主体和民间遗产艺人管理,打击封建迷信行为。
第四,更有效地履行部门责任。
殡葬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困难,要加强部门联系、集中力量,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殡葬管理工作机制。
示威宣传部门要以建设和谐村为契机,加强殡葬改革宣传指导工作,引导殡葬代理等旧习俗自行抛弃,规范殡葬行为,树立殡葬新观念,弘扬文明、检查站生态的殡葬新风。
市委统战部(民宗局)要进一步规范宗教领域的遗骸保管设施管理,查明宗教活动场所违法违规、遗骸保管设施建设等行为,严禁宗教活动场所和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再保管设施,非法从事营利活动。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假借宗教名义大力开展殡葬活动。
市发展和改革局要完善城乡殡葬设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市公安局要依法查处殡葬活动中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妨碍殡葬执行等违法行为。严格调查送葬守卫场所,特别是有组织的赌博犯罪活动,依法处理利用送葬场所进行赌博的组织者、参与者、为赌博提供场所的送葬委托人及其委托人。市交警大队要加强殡葬车辆管理,严禁不符合规定的殡葬车辆上路行驶。对参加葬礼的车辆、公交车、草原、不按规定驾驶、停车造成严重交通堵塞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市民政局要主动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服务市场,加强对各类殡葬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市自然资源局要依法加强殡葬地管理,支持依法不占用耕地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地,依法擅自打击“活坟”、小公墓、豪华墓等非法用地建设。
市林业局要按照林地保护利用计划做好林地葬地审查工作,依法制止和调查非法占用林地和毁坏森林墓地的行为。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公社要加强对殡葬经营演出团体、民间遗产艺人的管理,严肃查处宣传低俗、色情、迷信等违法演出内容的殡葬演出活动。
市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进一步明确死亡证明的开具时限,简化办证手续,严防变相超期。督促各医疗机构及时通知殡葬服务机构接运死亡人员遗体,禁止在医疗机构太平间设灵堂、办理丧事、焚化遗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整治工作,发现、打击操控殡葬市场的不法行为。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对于无照经营殡葬用品,非法生产、销售冥币和纸钱等封建祭祀用品的行为,应坚决取缔。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监管,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对殡仪馆等殡葬服务单位的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引导群众合理消费。
市城市管理局要加大对在市区核心区占用主次干道违规搭棚及设置拱门彩旗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处罚违规搭设灵棚行为。对在丧事活动中沿途抛洒纸钱的、不按规定要求焚化遗物及其他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予严厉处罚。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要协同摸排破坏生态环境修坟修墓情况。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移风易俗主体责任和殡葬管理属地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参与、亲自督促,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层层压实,不折不扣地将辖区内各项殡葬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要强化村级管理,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落实巡查责任。指导村(居)规范丧葬管理,筑牢殡葬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加大对违规新扩建坟墓、建设“活人墓”和“二重葬”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将禁止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列入村规民约,引导村(居)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群众组织主动介入丧事管理、积极支持丧事简办,组织协调市直部门驻基层所(站)共同做好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殡葬工作是一项与群众利益休戚相关的民生事业。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倡导节地绿色殡葬,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部分地区违建大墓、豪华墓、骨灰“二重葬”等现象时有发生,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殡葬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切实解决我市殡葬管理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市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要灵活采取入户宣传、宣传车、宣传标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强殡葬管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破除封建陋习,倡导文明祭祀、绿色殡葬和文明办丧。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树立移风易俗的正面形象,曝光一批负面典型,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不断引导群众践行绿色殡葬新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发挥示范作用。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低碳祭扫,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绿色殡葬的倡导者,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引导群众转观念、破陋习、树新风。
(四)落实主体责任。殡葬管理工作是我市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的重要内容,已列入乡镇(街道)季度绩效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树立殡葬管理工作主体意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5月15日前报市民政局备案。要加强自查自纠,对于在殡葬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加大对违规新扩建坟墓、建设“活人墓”和骨灰“二重葬”的惩处力度,并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回头看”工作。市直各单位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树立“一盘棋”意识,规范管理,文明执法。对殡葬管理工作中因不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来源:南安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