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镇江市高中阶段各种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中学、职业学校、各村(街道)教委(教育)运营。
根据省、衢州市有关文件和2020年镇江市招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现就我市2020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中招)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名额
(一)普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事先批准)
2020年,泉州市师范类五年制专业招生指标继续实施市统招,具体招生学校、专业代码和计划数量请参阅:泉州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具体的招生方法和面试要求以泉州市相关文件为准,请相关考生密切注意。
(二)普通高中(第一批)
10160人[4315(统招)2425(方向)910(自主招生)100(国际班)2410(民营)]
1.示范高中,一级达标中学
晋江市:4850人[1805(统招)2425(方向)620(自主招生)]
晋江一中(代号:11901): 700人[250(统招)350(方向)100(自主招生)]
杨政中学(代号:11902): 700人[250(统招)350(方向)100(自主招生)]
计年中学(代号:11904): 700人[250(统招)350(方向)100(自主招生)]
侨城中学(代号:11908): 700人[250(统招)350(方向)100(自主招生)]
南桥中学(代号:11905): 550人[195(统招)275(方向)80(自主招生)]
刘英中学(代码:11906): 600人[250(统招)300(方向)50(自主招生)]
英林中学(代码:11916): 450人[180通数] 225(方向)45(自主招生)]
晋江二中(代号:11934): 450人[180(统招)225(方向)45(自主招生)]
2.杨政中学国际班(代码:81902): 100人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晋江市养正中学与加拿大圣约翰学校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批复》 [民教合作[2011]146号],从2011年开始,该项目每年以泉州市为对象,招收100名“中加高中课程实验班”(以下简称阳正中学国际班)学生,学制3年。国际班的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制定。
3.二级达标中学33602800人[2510(统招)290(自主招生)]
平山中学(代号:21927): 400人[360(统招)40(自主招生)]。
灶伊中学(代号:21919): 400人[360(统招)40(自主招生)]
秀峰中学(代号:21940): 400人[360(总招生)40人(自主招生)]。
坑中学(代码:21914): 400人[360(统招)40(自主招生)]。
晋源民族中学(代号:21911): 400人[350(统招)50(自主招生)]
电影中学(代号:21915): 400人[360(统招)40(自主招生)]
紫峰中学(代号:21947): 400人[360人(总招生)40人(自主招生)]。
私立高中:2410人
自强中学(代号:41954): 800人[500人(统招)300人(自主招生)]。
中原学校(代号:41958): 700人[420(统招)280(自主招生)]。
景峰中学(代码:41967): 700人[420(统一招生)280(自主招生)]。
卓越的双语学校(代码:41968): 210人[147(统招)63(自主招生)]。
(三)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非师范类(第二批)
关于泉州市招生的学校、专业代码和计划数量,请参阅泉州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d)中等职业学校(第三批)
2。镇江市外各学校招生计划请参阅泉州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二、考试报名
(一)根据衢州市招生要求,从2015届开始实行考生报名制,即考生在衢州市中考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填写个人手机号码,获得验证码,然后通过考生号码和验证码进入系统,设置个人登录密码,进行报名和自愿申报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要求进行考生或家长的个人登记,不能代替考生擅自操作。对于系统显示“无效注册信息”且未能注册的考生,各学校应及时调查原因,帮助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及时完成注册。
(2)返回原籍报考的考生在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新生需要截图印有学校印章的全国性系统“学生学基础信息表”,其中提供在省外盖章的在校证明。最近两年
在福建省参加过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提供原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招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缴交到报名学校。考生资格审查由学校按市招生办要求统一组织进行,并将审查结果连同报名纸质材料一同报市招生资格审查小组复查。(三)根据省教育厅《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7]3号】的规定,我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为16元/科。今年我市中考考生(含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每生报名收费112元;初二会考报名每生收费32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每生收费32元。
三、志愿填报
(一)时间、方式
中考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起止时间定于7月9日上午8点至13日下午6点,网址:泉州市招生考试信息网。考生可以在学校、家庭或其他地方登陆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二)普高志愿
1.晋江一中、养正中学、季延中学、侨声中学、南侨中学、毓英中学、英林中学、晋江二中等八所一级达标中学分统招、定向两类招生,考生可分别填报统招、定向两类志愿,每类志愿可填报四所学校。统招志愿和定向志愿可以不同。
2.二级达标学校共有平山中学、磁灶中学、首峰中学、内坑中学、陈埭民族中学、永和中学、紫峰中学七所。考生可在二级达标中学栏填报,可填报四个统招志愿。
每一位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在二级达标中学统招志愿或非师范类五年制专科志愿栏选择填报一个志愿(最少二选一),并在第三中职志愿栏至少填报一所中职学校志愿,否则该份志愿表无效。
(三)五年专和中职志愿
1.五年专志愿填报按泉州市文件执行。
2.中等职专志愿。第三批中职志愿栏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类别排列不分先后,录取时按考生志愿顺序投档。每位考生必须在中职志愿栏至少填报一个志愿,否则该份志愿表无效。
四、文化考试
(一)2020年我市继续实行“两考合一”,即初中毕业与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文化课考试合为一次进行,于7月18日至7月20日举行。全市2020届初中毕业班学生都必须参加2020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切线以考生参加中考的所有学科考试成绩的等级和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等六个学科考试成绩的分数作为主要依据,中招录取总分630分,其中:物理、化学学科分别按考试成绩的90%、60%折算后计入录取总分。
(二)初中毕业考查科目为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四个科目考查工作按《晋江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20年初中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毕业考查的通知》执行。
(三)考试的学科与成绩计算执行泉州市招生文件规定。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等七个学科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确定方法:按学科总分计算,得分率大于或等于85%(语文大于或等于80%)为A级;大于或等于70%、小于85%(语文小于80%)为B级;大于或等于60%、小于70%为C级;小于60%为D级;缺考学科的成绩以“缺考”记录、不记等级。
2021届初中毕业生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基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今年初中二年级学生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两个学科考试成绩将按A、B、C、D、E五个等级记载,并各按其学科卷面考试分数的30%计入明年中招录取总分。
今年初中二年级学生参加2020年地理、生物两个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其成绩的等级确定方法:按学科考生成绩计算,由高到低位次划定A、B、C、D、E五个等级,原则上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报考人数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5%;在考生成绩位次后5%中,若考生学科卷面分值不小于学科总分的60%,则记为D等级;缺考学科的成绩以“缺考”记录、不记等级;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九个学科考生成绩公布原始分和等级。考生考试成绩可在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或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不查卷。学科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中招录取总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四)初中二年级考试的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计入该生明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由于转学、复学或在外省中学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等原因,未能参加我市2019年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须报名参加今年7月20日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按我市当届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成绩等级确定方法认定。参加我市2021年中招录取的考生,地理、生物两个学科的考试成绩必须是参加2020年或2021年我省地理、生物两个学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取得的,并执行我市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
五、招生录取
(一)公办普高招生录取
1.统招生投档录取:一、二级达标中学的统招生按各级学校总计划数(扣除自主招生)的1:1.15划定各级入围控制分数线,然后根据考生志愿按九个学科的等级(等级优先原则,即9A投空后再投8A1B,以此类推)分别投档到各校(当在某一类等级中出现入围生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和体育与健康六科总分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从高到低确定入选考生直至名额结束)。
若因考生的志愿问题,造成录取学校统招生线上生源不足的,则根据不足数逐级降低控制线(最多降低二个等级),再根据考生志愿(1、2、3、4志愿)逐一投档,在最多降低二个等级后仍有余额的,由学校自主招收成绩在其降等级后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未出档的考生。
2.定向生投档录取:定向生投档按八所一级达标中学各自的统招最低分数线分别降三个等级划定各校最低控制线(如果个别一级达标中学因学生志愿问题造成其入围最低控制线上统招生源不足,则降等级录取,但定向生降等的起点统一规定为一级达标中学入围最低控制等级),然后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按各初中校实有分配名额逐一投档。
3.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学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须达到18分以上(含18分)。
如果出现个别一级达标中学定向生分配到个别初中校的名额无法完成,则该余额(定向生总计划数扣除已投档数)收回统一投档,即在全市一级达标中学定向生投档完成后,从全市未出档的定向第一志愿填报该校且分数在该校定向生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直至该校定向计划数完成,
如果出现个别初中校未能有至少一名考生通过统招或定向被我市任何一所一级达标中学录取时,将根据等级优先排名规则,对该初中校具备定向资格的成绩排名第一的定向生按照其志愿填报顺序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到尚有定向余额的一级达标学校,如超过一所学校存在此类情况,则按学校代码顺序逐一投档;如因为志愿问题造成该定向生的四个志愿学校均无定向余额,则将该生录取到定向余额剩余最多的一级达标中学。
如果还有一级达标中学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则该余额(定向生总计划数扣除已投档数)改为该一级达标中学自行招生名额,由学校自行招收成绩在其定向分数线上且未出档的考生。
(二)养正中学国际班招生录取
1.招生计划
养正中学国际班今年面向泉州市招收100名。
2.招生办法
按照泉州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招生要求
养正中学国际班不得录取已出档的考生,已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录他校。
4.学籍管理
养正中学国际班所招学生名单单独造册、独立考核、国际班身份不变更,其学籍纳入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
(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
1.招生计划
晋江市子江中学招生计划800名,泉州中远学校招生计划700名,晋江市荆丰中学招生计划700名,晋江市拔萃双语学校招生计划210名。
2.招生办法
实行部分计划自主招生与部分计划统一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原则上统一招生计划至少占学校总招生计划的60%,部分计划自主招生需制定具体的自主招生方案(内容包括自主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并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向泉州市教育局中教科报批。
3.招生程序
学校统一招生计划招生面向泉州市各县(市、区)招生,学生在招生志愿表里相应位置填报志愿并由泉州市统一切线录取。面向泉州市统一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则转为面向本市的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则转为自主招生计划。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安排在“面向本县域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等普通高中”录取投档后,有意就读民办学校的未出档的考生可以到民办学校填写《2020年晋江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申报表》(见附件1)、《2020年晋江市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收费双向承诺书》(见附件2),由学校自主决定是否录取,学校决定录取后要将《2020年泉州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申报表》(见附件1)《2020年泉州市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见附件2)即时动态上传至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批,且以最先上传至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的学校为录取学校,并在规定时间统一编造录取花名册到市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附《双向承诺书》以及学生缴费发票)。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及其家长,须且只能与一所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签订《2020年晋江市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
4.招生审批
民办学校录取审批时间按相应批次,泉州市统一切线录取,直接录取,面向晋江市统一切线录取安排在为二级达标中学切线投档后,根据学校的录取需要给予审批。
5.招生要求
招生学校不得录取已出档的考生,已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录他校。民办普通高中要依法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实施招生,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四)高中阶段招生顺序
第一阶段招生:“面向全市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等普通高中”录取。
第二阶段招生:我市八所一级达标中学统招生、定向生分别切线投档。一级达标中学切线投档约在泉州市中考成绩库送达晋江市招生办两天后。一级达标中学切线投档后的三天内,为一级达标中学已投档考生报到时间。
第三阶段招生:二级达标中学统招生切线投档。在一级达标中学切线后三天左右,二级达标中学统招生切线投档。二级达标中学已投档考生报到、余额自主招生时间为三天,未出档考生可与尚有招生余额的学校联系录取。
第四阶段招生:“面向本县域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等普通高中”录取。
第五阶段招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在“面向本县域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等普通高中”录取投档后,有意就读民办学校的未出档的考生可以到民办学校填表申请,由学校自主决定是否录取。
第六阶段招生:中职学校开始正式切线投档招生。
第七阶段招生:在以上招生程序结束后,仍未出档的考生与招生尚有余额的学校联系招生录取。
六、录取过程中的有关规定
(一)非泉州户籍考生回户籍地就读
非泉州户籍、欲回其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初三学生,须回户籍地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经其主管教育部门中招管理机构办理录取手续后,方可回我市初中学籍所在地办理普通高中学籍接续手续;或者在泉州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中招,待被录取就读泉州普通高中学校后,再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高中转学手续。
(二)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考生只能填报面向报名所在区域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凡选择填报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志愿的考生,考生及其家长须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慎重选择后方可填报,并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学生就读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普通班级。
(三)有关中考体育成绩
根据泉州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各学段(年级)返校复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泉教防控〔2020〕15号)精神,因受疫情影响,经综合研判并报泉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同意,取消泉州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四)有关定向生的规定
1.一级达标中学定向生比例:2020年一级达标中学总招生计划的50%名额直接分配到各个初中校(含公、民办完全中学初中部及民办初中校)。
2.一级达标中学定向生报考对象: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为具有初中校两年以上(含两年)正式学籍【即2018年9月30日前(以转学审批表市局审批日期为准)经过市教育局审批成为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且在本校实际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应届考生。回原籍考生、学籍手续不完整的学生及不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本校正式学籍的考生不能报考。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精神,中小学生学籍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规定,从2013年秋季起私自到外校借读的均为违规行为,此类学生不能享受定向政策。如果采取欺骗手段被一级达标高中定向录取,经举报查实的,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该考生只能参加下一级别学校录取。
3.一级达标中学定向生名额分配办法:以全市2020届在籍考生参加2019年初二会考到考数为基数,测算全市定向生的名额,后按各校本校本届在籍考生参加2019年初二会考到考数(如果初二会考本校学籍生到考数大于2017年市政府初招文件的招生计划数时则以计划数为准)为基数,测算名额分配到各初中校(含公办、民办完全中学初中部及民办初中校)。一级达标完中可互相定向,允许一级达标中学初中毕业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定向学校,同时对实行小片区管理(含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的成员校分别给予适当倾斜定向生名额。
4.一级达标中学定向生录取政策要求:为了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确保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有一定比例学生录取到优质普通高中,需保证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至少择优录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资格的考生,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省教育厅将把定向招生情况作为省级示范性建设高中和一级达标高中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并列分数的处理办法
切线投档时,若出现最后一名统招生等级相同的,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语数英物化体总分相同的则参照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采用综合素质评定“优”等级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如果成绩等级、语数英物化体总分、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都相同的则一并招入。定向生并列分数的处理办法参照此条执行。
(六)加分照顾政策
1.普通高中的照顾政策。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该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录取总分的基础上,以加分照顾的形式参加投档录取,加分照顾不能累加,仅取分值最高的一项。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执行外交任务或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的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20分。
(2)作战部队与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病故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获得中央军委表彰(含中央军委机关十五部门、原四总部中,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表彰)、省级及以上军地联合表彰等军人的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10分。
(3)除以上两项规定外的现役军人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5分。
军人子女享受中考优待,根据福建省军区政治部、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军人子女中高考优待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政联〔2015〕1号)和《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和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等文件要求,各学校要通知初中三年级军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按照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驻闽军人子女中高考优待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学校所在县(市、区)人武部申报登记,保障“符合优待条件”学生的知情权,确保不漏一人。
(4)获得省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在中考招生时可照顾10分,获得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5分。此类学生由省、设区市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出具证明。
(5)少数民族学生中考招生时可照顾加分。在县城及县以下地区就读,并具有就读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招生时可照顾5分。此类学生须出具证明其民族属性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农村独生女和二女结扎户中考招生时可照顾5分。此类学生须出具所属县(市、区)卫健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7)“三侨子女”、台籍学生中考招生时可照顾3分。此类学生须出具所属县(市、区)侨办、台港澳办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8)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泉参加中考,招生录取时按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分别给予15分、10分、5分的加分照顾。此类学生可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泉委人才〔2017〕10号)、《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暂行规定〉通知》(泉委人才〔2017〕13号)、《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泉教综〔2019〕27号)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加分手续。
2.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必须填写市招考办统一编制的《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连同有关部门的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学校,各学校将公示后无问题的考生按“招生注意录取花名册”的要求初审、造册、审核,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中招办。
(七)扣分处罚规定
1.凡是学籍名与户籍名不一致又无法出具公安部门证明的(同音不同字的可由学校出具证明)、学籍手续不完整的在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时,应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录取总分中扣除2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
2.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往届生应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录取总分中扣除2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
3.凡是伪造报考手续(学历证明、照顾录取证明等)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当年报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部分学校违反招生及学籍管理规定情况的通报》(泉教中〔2015〕20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起,学生、学校、学籍没有三位一体和没有学籍的普通中学学生,不能评优评先;在中考中招中不能取得保送生、推荐生、定向生资格,不能参加提前自主招生;没有学籍的初中学生,省达标高中不予录取。
(八)高中阶段普职教育相衔接的规定
普高生修完两年普高学业因高中会考全科不及格不能获颁毕业证书的,可到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经考试、考评合格的发给职高毕业证书。中职学生修完一年学业,成绩合格的可发给结业证书;修完两年课程(含实习实践),通过考试、考评合格,可获颁职业高中毕业证书。
(九)关于普高最低控制线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待中考评卷结束后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合理划定,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考生。鼓励初中毕业生理性选择,积极填报中职学校。
(十)关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按《晋江市教育局 晋江市招生办关于2020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自主招生实行自愿报名,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须与被预录取的学生及其家长签订预录取确认书,如果学生中考成绩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要求,则予以正式录取确认,不再参加中招切线录取招生且不得报录其他学校,一经发现市教育局将不予转出全国电子学籍;如果学生中考成绩未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要求,则取消该生录取资格,该生按其志愿和成绩参加中招切线录取招生;每名学生只能与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签订预录取确认书。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指标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名额转为相应学校统招生批次指标。
(十一)关于放弃普高录取资格的规定
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含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不能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允许根据个人意愿报读中职(含五年制高职)学校。
(十二)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按《晋江市教育局关于2020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实施意见》执行。2021年起,将按照《泉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从五个维度开展评价。
(十三)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有关规定和奖励、补助办法
1.所有就读我市公办职业中专学校的全日制学生三年均免交学费。
2.家庭经济困难的一、二年级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两年4000元)补助。
3.各职业中专学校通过“减、免、缓、助、补、奖”等办法扶持、奖励困难家庭学生、优秀学生。特困家庭学生通过申请可同时获多项补助。
4.职业中专学校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均可考试升学就读高职或者本科院校。
七、招生工作纪律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中学、职校要成立应急工作小组,明确招生入学工作联系人和电话,并分别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确保疫情防控和我市中考中招改革与招生入学工作的平稳有序、安全推进。
(二)规范招生入学。各中学、职校要增强依法、规范、阳光招生意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公开公布招生信息,要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切实加强相关招生政策的全面宣传和正确引导,加强诚信教育,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将应知、须知的中考招生及其改革政策告知每一名学生及其家长;要深入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能得到及时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
(三)强化监督问责。各中学、职校要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与学籍管理,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纪律。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公民办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对公办学校,将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民办学校,将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四)严守招生秩序。达标中学和民办高中自主招收的学生必须是“未出档的考生”,已投档的考生不得转投他校。自主招生的学校不得对已出档的考生作任何招生承诺。
(五)落实招生政策。各学校要按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严禁学校和教师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擅自承诺重金奖励或减免入学收费,严禁学校和教师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有别于公办普通高中,考生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时要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
(六)规范学籍管理。各普通高中要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不得违规寄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为实际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建立学籍,不得接收未办理完整转学手续的学生。要认真落实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各校应及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工作。
八、其他
(一)本《意见》由市招委会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主动公开)
附件:1.2020年晋江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申报表
2.2020年晋江市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收费双向承诺书
3.2020年晋江市一级达标中学定向生名额分配表
4.中招考生成绩等级排列顺序
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
2020年晋江市一级达标中学定向生名额分配表
本报记者:蔡红亮
本期编辑:颜雅 林宜男 黄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