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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丝货物申报】超重点!增值税会计-农产品进项税抵扣会计和申报(附例)

时间:2023-03-05 20:24:5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农产品购置税扣除的明细税是会计和申报(第一部分)

进项税额抵免是增值税会计的学习重点,其中难度最大,最能代表进项税额完全抵免政策的是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抵免。一般纳税人购买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方法分为票抵扣、计算抵扣、批准抵扣。其中前两种方法是我们熟知的进项税法,是判定进项税额抵免与销项税额一致的比率、销项税额是多少、销项税额是多少的抵免,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应该抵扣的抵扣法。

除了农产品购置税扣除本身种类多外,近年来相关政策也进行了很大调整,这些变化会影响掌握这一知识点,因此需要一一掌握。

1.增值税率再次调整,农产品税率进一步降低到10%。税率降低后,为了保持农产品原来的抵扣力度,农产品购置税抵扣中出现了比较特殊的12%退税率。

2.“营改增”后,增值税涉税会计难度增加,农产品扣除方法不同,会计方法也有差异。

3.增值税纳税申报单进一步调整。与税金相关的服务实践考试可能与填写增值税申报单相关,因此必须对此有所了解。

1、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税收政策。

1.根据进项税法扣除农产品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根据收入来源和用途的不同,进项税额的扣除方式和比例也不同。进项税法下农产品进项税额抵免见下表。

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或用于生产委托处理16%税率货物和其他商品服务的,应当分别计算生产销售或委托处理16%税率货物和其他商品服务的农产品购置税。

如果未另外计算,则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捐款书中规定的增值税统一为进项税额,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中规定的农产品购买价格和10%的退税率计算进项税额。

【提示1】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应税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扣除3%的进项税。

【提示2】授权从农业生产者购买烟叶,根据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合并烟叶产品的购买价,计算增值税的购买税。价格外补贴烟草税税率。

购买烟叶的进项税=进项价 (1 10%) (1 20%) 退税率(10%或12%)根据购买烟叶的用途选择退税率,购买后的转卖退税率为10%,购买后生产香烟扣除

一家食品加工厂于2018年8月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了谷物加工食品(16%税率),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格100,000韩元,委托承运人将谷物退回食品加工厂,支付不含税运费3,000韩元,一般纳税人承运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食品加工所可以扣除的进口税额是几元

[分析]纳税人购买生产销售或委托处理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保持原来的抵扣力度,以12%抵扣进项税。

可扣除的进项税=100 000 12% 3 000 10%=12 300(人民币)

2.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方法

从2012年7月1日起,以购买农产品为原料销售液体油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农产品增值税购置税核定扣除试点范围,无论购买农产品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购置税均按《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扣除。

批准扣除法的核心是确定目前销售产品或生产经营中实际消耗的农产品可以扣除的进项税额,在进项税法中不再使用以票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或计算抵扣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根据购买的农产品的用途,农产品批准扣除方法见下表。

一家啤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被列入农产品增值税购置税批准扣除试点范围。2018年8月,基础库存优质大麦500公斤,每公斤购买单价为4.8元,本月啤酒厂从农民手中收购优质大麦2000公斤,收购单价为5元/公斤。据悉,每公斤大麦最终可以生产15升啤酒。本月销售啤酒30000升,不含税售价为120000韩元。啤酒厂根据投入生产法批准了农产品生产货物销售增值税进项税,本月啤酒厂增值税税额是多少?

平均购买单价=(500 4.8 2,0005)Shin(500,2,000)=4.96(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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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30 000×1/15=2 000(公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2 000×4.96÷(1+16%)×16%=1 368.28(元)

【提示】扣除率为销售货物(啤酒)的适用税率。

当期销售啤酒增值税销项税额=120 000×16%=19 200(元)

当月啤酒厂应纳增值税=19 200-1 368.28=17 831.72(元)

【说明】上述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税收政策摘自我主编2019年税法精编教材第二章。

二、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账务处理

由上述税务处理可知,一般纳税人购入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方法分为凭票抵扣、计算抵扣和核定扣除三类。其增值税账务处理,也可以分为这三类。

1.凭票抵扣的账务处理

(1)按价税合一记账的情况

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农产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税额不得抵扣的,将其负担的进项税额并入成本中,按价税合一记账。

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提示】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要按价税合一记账。

(2)按价税分别记账的情况

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应计入相关成本的金额,借记 "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提示】认证(勾选确认)期限:开具之日起360日内。

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案例】A 企业于2019年4 月从批发企业购入农产品一批,已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并通过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0元,增值税20000元,款项已付,农产品已验收入库。则A 企业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借:原材料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000

贷:银行存款 220000

【提示】若专用发票尚未通过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会计处理为:

借:原材料 200000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20000

贷:银行存款 220000

待专用发票勾选确认之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000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20000

若企业将购入的农产品用于深加工业务(16%税率),移送使用时加扣2%

借:生产成本 19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000

贷:原材料 200000

2.计算抵扣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购入免税农产品,按照购进农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买价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和税款,贷记"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等科目。

【提示】没有发票认证的过程,账务处理和凭票抵扣的方法相比大大简化,不会使用到"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案例】A企业为一食品加工厂,2018年11月从某家庭农场购入小麦100吨,每吨600元,开具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收购款总计60000元。则A 企业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借:原材料 5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

若企业将购入的小麦用于生产面包(16%税率),移送使用时加扣2%

借:生产成本 52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200

贷:原材料 54000

3.核定扣除的账务处理

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无法确定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将购进农产品实际支付的买价和税款,全部计入农产品的入账价值;待产品销售或生产经营耗用农产品之后,再将计算确认的进项税额,从相关科目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案例】某食品油加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0月收购菜籽100吨,每吨收购价为5000元,开具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收购款总计为500000元。企业生产菜籽油销售,采用"投入产出法"计算的当期销售菜籽油所耗用的菜籽为20吨,当期可以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为9090.91元,则相关会计处理为:

【提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20×5000×10%÷(1+10%)=9090.91(元)

收购菜籽,验收入库环节,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生产领用环节,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 90909.0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90.91

贷:原材料 100000

【提示】菜籽油属于食用植物油,增值税税率为10%。若食品加工厂收购菜籽生产加工16%税率的货物,则扣除率为货物的税率16%。由于核定扣除法是在产品销售或生产经营耗用农产品之后,再将计算确认的进项税额,所以无需分环节进行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接上例】其他条件不变,若用于生产16%税率的食品。则相关会计处理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20×5000×16%÷(1+16%)=13793.10(元)

收购菜籽,验收入库环节,会计账务处理同上:

借:原材料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生产领用环节,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 86206.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793.10

贷:原材料 100000

未完待续……

张敏老师。从事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教学辅导工作多年。统筹负责税法学科教学产品设计及教学工作实施,十余年来致力于税法科目的研究。中华会计网校税法类辅导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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