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礼品申报标准】“解决税收问题”企业如何向非本企业个人赠送礼物,申报税金。

时间:2023-03-05 16:40:2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问:我公司是深圳的企业,在业务促销活动中,向非本公司个人随机赠送礼物,要根据“偶然收入”扣留收件人的个人所得税。无法获取领取人身份证信息时,我公司应该如何申报领取人的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所得税法》(会长令第9号)第9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为收入人,为纳税人,支付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使用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码。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税务机关给予纳税人识别号码。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向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码。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3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随机赠送礼物(包括网袋、河东),并在年度会议、座谈会、庆典和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物。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1年1月25日热点问答版问题《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随机赠送礼物,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全部获得外部机构的个人身份证信息,能总结一下申报吗?"因此,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2条,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物(包括网袋、河东)和年度会议、座谈会、庆典等,人员较多,未获得纳税人的实际基础信息。

综上所述,贵公司在深圳随机赠送礼物给非本公司个人,但无法获得收件人身份证信息的情况下,可以到主管税务区政府开设“偶然收入”汇总申报功能后,在自然人、电子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分类收入“偶然收入”模块中处理汇总申报,注明“随机礼物汇总申报”,并保存发放礼物的资料。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