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扶贫成果与农村振兴有效联系的决策部署,国家乡镇振兴局决定对2021年年度科学课题项目(附件一)设立社会公开征集负责部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资格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
(2)课题申报单位在“三农”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对项目成果质量负责,对良好的信用保证负责。
(3)课题申请者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领导的团队应具备及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的技术、手段和时间保证。
二、申报日程。
国家乡村振兴局从今天开始受理申报。申报机关请于2021年5月8日前将课题研究计划书原件(附件2)、单位法人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起送交国家村振兴局,并将电子文件同时发送到联系邮箱。国家乡镇振兴局将组织审查,择优决定课题负责单位。
三、项目进展要求
课题负责单位和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软科学课题研究目录与研究要点》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问题。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提交成果草案,9月30日之前提交成果报告。未能通过结算验收的,原则上取消在未来两年内申报国家乡村振兴局年度科学课题的资格。有虚假、剽窃、剽窃行为的,将在未来5年内取消申报国家乡村振兴局年度科学课题的资格。
四、项目预算
各课题的支援限额为人民币20万元。课题负责单位要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和认真执行经费预算案。国家农村振兴局与申报机关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后,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分两次支付。
五、联系方式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蒙、于英
联系电话010-84419956、84419709
传真010-55627512
电子邮件:xinxi@c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国家农村振兴局综合社调查信息处邮政编码:100028。
国家农村振兴局综合部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