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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经过】债权申报法院开了几次?

时间:2023-03-04 20:40:0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在到期债务无法清偿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可以成立清算小组进行破产清算。这时债权人要申报债券。那么债券申报法院开多少次?

债券申报法院开设多少次?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案件后,债权人应当确定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最少不得超过30天,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相关法律基础

《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确定申报债权的期限。债券申报期限从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少不得超过30天,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券,在受理破产申请时视为到期。

附带利息的债券从破产申请收到时开始停止利息。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案件后,债权人应当确定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最少不得超过30天,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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