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专利申报难点】如何申请专利?

时间:2023-03-04 18:41:5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1.申请专利前,发明人应进行专利和非专利文献检索,以确认专利申请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发明人根据文献检索结果和专利要求保护的范围,起草专利申请案说明书及其他文件,同时撰写《理化所专利申请表》。

3.发明家编写的申请案说明书草案和其他文件的电子版与《申请表》一起提交给业务处。

4.业务处对发明家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了刑判后,委托专利代理人申请。

5.专利代理人根据申请案说明书草案填写正式申请文件。在此期间,专利代理人有权向发明人了解与申请案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对申请内容承担机密责任。

6、所有申请文件得到发明人的确认后,专利代理人将按照专利局规定的格式完成填写、打印、复印等工作,并正式向专利局提交申请。

7.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由专利局受理,确定申请日期、申请编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8、业务处收到受理通知书后,为该专利申请文件的立案缴纳各种申请费。

9.业务处将在整个在线办公系统中公开相关接收信息,为研究组提供接收通知书的副本,并为研究组查询、复制该专利申请其他相关文件提供便利。

10.专利局对收到的专利申请进行初审,考虑合格,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自申请之日起18个月,即公开。认为不合格,通知纠正,通过纠正,公开,不合格,驳回其申请。

11.从申请之日起3年内向专利局提交实质性审查请求,专利局将根据自己的工作日程对专利申请进行实际审查,并制定批准决定或审查意见通知书。

12.业务处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及时通知发明者,与专利代理人合作,在指定期限内答复评委的意见。

13.业务处收到专利局的许可通知后,在法定期限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缴纳各种费用。

14.收到专利局缴纳的各种注册费用后,许可对该专利进行注册和公告,并颁发专利证书。

15.业务处收到证书后,将在办公网上公布,发明家在看到此信息后,可以从业务处获得证书副本。所有原件都由业务处保管。

法律基础:

《专利法》第10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