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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院士材料】2021年开始了选拔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工作

时间:2023-03-04 17:15:2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学协会、企业科学协会: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发刊字[2021] 2号) (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于2021年为上海市科学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学协会)选举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一,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选拔工作。

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和高校科学协会、企业科学协会要坚持学术导向,客观公正地坚持,坚持专家主导,避免“论文、职称、学历、奖金”倾向,提倡中国科学家精神,严格遵循院士标准和条件。积极稳妥,规范,公正,不缺,高效,廉洁,加强纪律,以优良的作风保证选拔工作顺利开展。

学会和高校科学协会、企业科学协会要严格按照《通知》的规定开展选拔工作,不得违反选拔工作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在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暂不开展这项工作。

二、选拔名额

学会和高校科学协会、企业科学协会的选拔名额不受限制,但要严格坚持标准,还不如不滥用。市科协选出院士候选人,不接受本人的申请或个人推荐。院士候选人也可以同时在全国学会上选出。同一院士候选人可以同时通过院士推荐(提名)和中国科学合作职位学术团体推荐(提名)。

三、学者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院士候选人应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和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具有中国国籍的郑秀锡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四、注意事项

(1)院士候选人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2015年、2017年、2019年被推荐到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候选人的情况下,两院连续三届,2021年暂停了一届院士候选人资格。

(3)参照公务员和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是候选人。公安机关担任警察技术职务级别、国家安全机关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的情况除外。军队行政干部除了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外。

(四)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和他国的华裔学者、专家不在选拔范围内。

五、与选举有关的要求

(1)市科协选举院士候选人的基本程序是:选举机构,向市科协选举候选人。市科协经过初审,向中国科学协会提交了推荐结果。

具有市科协所属选拔资格的机构是市科协所属学会和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选拔机构在开展选拔工作之前,要认真学习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协会、市科协关于选拔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要发挥各自的优势,拓宽渠道,拓宽视野,发现和推荐优秀人才,特别要关注工程技术一线和民营企业专家、优秀中青年专家、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还没有院士和院士人数少的学科、行业领域的专家。

(2)选举人应由3人以上同一学科(专业)担任正高级职务的专家评论并推荐给推荐机构。选举机构根据本通知的具体要求,在经理(董事长、主席)事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向工作小组提交意向人选。

(三)选举机关应提交《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下载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选举院士候选人名单(附件一)和《同行专家评议表》(附件二),以反映选举人的基本信息和主要信息。凡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推荐机构还应向市科协提交推荐业务情况报告。

(四)选拔单位和选举人的单位要严格把关法律和社会道德,忠实承担选举人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学风道德的责任,全面考察选举人的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把关选举资料的主要成果和贡献的真实性。

六、选举工作的组织

推荐机构将在2021年2月4日之前完成资料编制,《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和010-

市科协选举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接收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做好登记,汇总形式审查情况,召开选拔专家委员会会议,组织初审。

市科协对通过初审的选举人资料的主要成果和贡献进行了真实性审查。

对通过材料审查的选举人,由选举人所在单位及市科协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只受理书面实名投诉,申诉人必须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当选人被起诉后,市科协和当选人所在单位将提出书面调查资料和结论意见,附上单位公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学合作职务人事部)。投诉截止日期(公示截止日期)以到达地邮戳为准,逾期投诉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果在公示期间内没有收到投诉,请在选举人所在单位附上公示结果公告板照片(或网站公示截图),附上单位工厂,并提交给市科协。

7.通过公示后选出的人的材料内容和要求。

(a)选举的材料

1.《同行专家评议表》(中国科学协会提名) (以下简称《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纸8份,其中原件6份。原件由选举人签名,选举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名书》附件资料纸1套(包括技术奖获奖证书复印件(5份以下)、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5份以下)、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10篇以下、书)、工程设计、建设。

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3.光盘1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不接收U盘、移动硬盘等其它存储介质。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4. 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2份。

5.被推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纸质件2份。

6.同行专家评议表纸质件1份。

(二)报送材料要求

1. 所有推选工作材料和被推选人材料应由推选单位报送,谢绝被推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2.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一致。推选工作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报送的被推选人材料无效。

3. 请于2021年2月25日前报送材料,逾期无效。

4. 材料收取工作委托上海市科协学会服务中心进行,报送地点和邮寄地址附后。

八、联系方式

市科协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

(设在市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陶艺音

材料报送地址:上海市南昌路57号3号楼3421室

邮编:200020

联系人:曹洁颖

附件:

1、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

2、同行专家评议表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月14日

申报相关附件明日(2021.1.15)起可登录上海市科协官网“通知通告”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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