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本人申报理由】北京发布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告,艺术类考生必须先征得原报考点同意

时间:2023-03-04 08:58:4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新京报(记者杨菲菲)12月8日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借用公告,部分考生借用考点限制入学。同时,艺术类考生的借用申请必须得到原报考点同意,才能提交借用申请。

公告显示,考生已在外省,目前滞留境外,返回北京确实有困难考生,可以在所在省申请借考。在京,需要在交叉学校考试,上学是报考点的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在校双学位考生、在校研究生等),需要申请在校学校报考点借用考试。

值得提醒的是,艺术界考生的借用申请必须先联系原报考点,获得报考点同意后才能提交借用申请。

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称,考生可于12月8日上午8时至10日上午8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借用信息并提交申请。考生填写借用申请书时,请详细填写当前位置(省、市、县)、借用意向地点(省、市)等。信息必须准确。考试意向性审议通过后,统筹安排借用问题。考生可以从12月14日开始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注册,确认借款申请结果。

北京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要慎重考虑是否申请借用,如果借用申请通过审查,考生原告市的安排将被取消,必须服从借用性组织安排。

同时,在京交学校考试,在校是入学地点的在校生填写借用申请时,进入北京市省内申请申请注册,选择北京市作为“借用意向地”,在“借用申请理由”中注明“某某大学(应届毕业生/双学位在校生/在校研究生)”

编辑苗族朝霞

矫正王心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