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广州文艺创作,鼓励我市文艺增加精品、人才、效益,促进广州文艺高质量发展,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广州市文联文艺创作扶持暂行办法》(市文联发〔20010〕30000号)。
大象,报告时间
从今天到9月30日
二、支助范围
有望重点支持到2023年10月完成创作和展览,冲击精神文明建设“五个”工程奖或其他国家、省级综合文艺奖原创作品。申报作品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1.文学及评论类:重点支持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报告文学、散文集、诗集、文艺评论集等作品的创作和出版。
2.视觉艺术类:重点支持美术、书法、民间文艺、篆刻、摄影等艺术类、主题创作。
3.舞台艺术类:重点支持戏剧、舞蹈、杂技、杂技、剧本创作。
4.电影类:重点支持电影、电影动画、电视剧、电视动画、电视纪录片、广播剧、剧本创作。
5.音乐类:重点放在歌曲、布景、组曲、歌曲创作和音乐制作上。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广州市文艺家协会会员、在广州工作的创作团队或个人、在广州市注册的文艺团体均可申报创作支持。
(二)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较强的创作生产能力。没有在广州市注册的单位,创作项目应该是广州题材,图书类应该由广东地区出版社出版。
(3)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纳税,会计准则和经营状况良好。举报单位或个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申报和审查
(一)符合本办法支持范围的个人或团队,根据创作计划和本人所在地区或所属领域,以书面形式向时文联所属团体成员提交支持申请,并报告一个原则上限。
(二)各团体会员在认真研究所属会员文艺创作支援申请的基础上,向广州市文联文艺创作支援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创富部”)提交5个以内的文艺创作支援项目,并编制汇总表。
(3)申报文艺创作支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1.《2022年度广州市文联文艺创作扶持申报表》;
2.文学和评论类提交图书概要、概况和出版计划,视觉艺术类提交主题创作方案,影像类提交剧本核心样片和拍摄(录音)制度计划,舞台艺术类提交剧本核心样片章节、编排计划和部分编排视频,音乐类提交传家宝草稿和创作计划。
3.项目预算;
4.申报机关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果要申报个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创意部组织初评和终评,并向时文联党组报告,纳入5天工作后支援计划。
(5)支持中包含的文艺创作由创意部和申报人(负责人)签订《文艺创作支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逾期不签署协议被认为是放弃支持。签署支援项目协议书后,支援资金将按照市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团体会员及有关单位要广泛组织发动,坚持中善宇。申报项目纸质材料要整理成书,放在公文包里。电子材料整理汇总到u盘中,包含相应的项目资料,并在9月30日之前提交给市文联文艺部。
(二)如实申报。各申报主体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提供相关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重复申报、虚假申报、变相多功能申报。
(c)业绩评估。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在项目结束后30天内向市文联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项目出具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业绩评价报告。
(d)监督和管理。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制度和会计方法,专用专项资金,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验收评估、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2022广州文联文艺创作支援申报书
2022年广州市文联文艺创作支援项目申报摘要
(联系:王文豪,谢子玉;联系电话:83552277)
文稿|文艺部
编辑|水果、牡丹
检查|询问
审查|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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