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目前2020年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相关事项如下:
一个;一个。工作;工作。1
重点支援方向
(一)体育健身休闲服务类。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健身、健康服务等公共体育服务项目。以体育康复、健康管理、健康促进等为主要内容的体育健康服务项目山地户外、水上、冰雪、航空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电子竞技等时尚体育等。
(二)体育场运营管理类。体育场运营管理改革试点项目;体育服务园区的建设和运营;利用开展大型体育场馆和体育健身服务的全民健身中心的综合开发,改善大型体育场馆功能整合;智能体育场建设等。
(三)运动训练班。体育人才市场化教育;体育教育一体化青少年体育训练;体育教育品牌建设、网络体育教育等体育教育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
(四)体育器材类。支持体育科技创新、智能产品开发、体育装备制造向体育服务业的转变、企业上市等对体育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强大促进作用的项目。体育用品、市长/市场流通渠道建设和营销模式创新、自有品牌建设和标准化等。
(五)体育产业基地。支持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省级体育健康特色村、省级综合类、特色体育产业基地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特色体育产业园区建设等。
(6)体育资源社会化运营类。创新高水平运动队运营团队模式;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社会化运作;体育、社会组织的实体化运营等。
(七)其他类别。建立体育电子商务、展览活动、信息服务等公共体育服务平台,介绍职业体育人才和体育产业创新人才;支持打造体育旅游品牌,提高体育旅游竞争力,扩大我市体育旅游影响力和知名度体育旅游事业。智能体育、体育文化创造等领域是符合《江苏省体育产业投资指南(2017年)》确定的产业类型的具体项目。
体育比赛类和职业体育俱乐部不属于本《通知》申报范围,另发文章。
两个;两个。这个;这个。2
项目要求申报
申报项目发展目标明确,具有较强的产业属性和体育相关性,社会和经济效益良好,对提高体育产业竞争力、促进体育消费、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a)筹资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在2019年8月19日(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开工,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不超过2020年12月30日。
2.体育装备制造类项目投资额必须在300万韩元以上,其他项目投资额必须在100万韩元以上。在体育健身休闲服务、体育场运营、体育旅游等领域,体育健身房设施建设、经营场所改建等项目、设备制造商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技术等产品研发ampd、负责产能扩张等,该项目完成后才能申报补偿。
(二)补偿项目要求
1.体育健身休闲服务、体育场运营、体育旅游等领域涉及体育健身房设施建设、经营场所改建等项目。申报这种支持方式项目要求:(1)2017年至2018年完工,投入运营。(2)综合利用的集体面积(包括相关附属服务设施)1000 以上(包括室内体育健身或室外可经营面积)(3)重建或新建体育设施的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必须提供相关所有权和面积证明)(4)申报项目的投入情况应反映在申报单位财务等资料中,并提供完成项目的特别审计报告。(五)项目上一年度未获得省、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或奖励。
2.设备制造商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技术等产品研发ampd、正在进行产能扩张等项目,(1)建于2017-2018年间,用于运营或研发amp必须投入d投入生产。(2)开发的新产品必须在同一个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3)项目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申报应反映在申报单位、财务等资料中,并提供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包括项目建设投入情况(包括建设费、设备费、研发费等)和收入情况(包括新能力、产品销售等)。(4)项目未获得上一年度省、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2017年及其之前的年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2018年将达到规定标准单位,申报的补贴或激励计划优先。
三;三;3
报告单位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应当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并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体育产业活动的企业、社会组织登记。市级地图资金申报范围不包括地方自治团体。
(二)申报单位必须在图书馆企业有江苏省体育产业统计名录系统,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未列入我省名录的单位不得申报指导资金(申报企业按《企业查询省体育产业名录库在库情况及增补入库流程》进行查询和补充)。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当与项目实施单位、引导资金使用单位一致。
(4)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财务状况良好。
(五)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信用等级高、申报体育装备制造项目的企业的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进行申报;
它类别的项目单位注册资本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六)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组织项目正常实施的能力和条件,以及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稳定的自有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原则上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吸引社会资本及自筹等方式解决。
(七)申报项目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企业资信,对其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相应承诺。
四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单位),
产业资金不予扶持
(一)经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审查,项目单位存在严重或较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申报单位1年内甚至多年未实现营业收入的。
(三)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性资金的。
(四)申报单位2018年1月1日(含)后登记注册成立的。
(五) 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当年度已经获得市财政其他类专项资金支持的。
(六)申报项目以前年度已获得省、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或项目内容重复度较高的。
(七)往年已有项目获得省、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但在专项资金项目检查及处理中存在3年内禁止申报情形的,或存在问题且没有整改到位的不予扶持。
(八)申报企业(单位)不能按要求提供财务和税务资料的;提供的财务资料和税务资料不一致的。
五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0年度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使用承诺书;
(二)《2020年度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一式3份),根据选择的资助方式填写申报表(本文件和表格从南京体育网下载);
(三)项目单位2017和2018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若项目单位2017年下半年设立,可以不提供2017年度审计报告),申请奖励类项目还须提供项目已完结的专项审计报告(包括项目已投入资金情况);
(四)项目单位2018年度税收的实际缴纳情况须经当地税务部门盖章确认(原件);
(五)项目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奖励类项目不需要提供);
(七)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和项目已投入资金明细表(申请奖励类项目只须提供项目已投入资金明细表);
(八)申请奖励类项目须提供相关权属、面积证明;
(九)其他相关材料(如单位公益能力、企业荣誉、获得专利/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等证明材料)。
六
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要对照《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2020年度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在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按注册地原则于2019年8月19日前将《2020年度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纸质稿及电子稿等材料报注册地所在区体育主管部门(江北新区为新区宣传部)。市体育产业集团及控股单位的申报材料,由产业集团汇总后统一于上述时间报送至市体育局产业处。
(二)区级审查。区体育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做好辖区内项目辅导培训、收集报送和备案工作;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核查,包括单位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申报项目与体育产业发展的关联度,审计报告数据与纳税数据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本通知第四条规定的资金不予扶持等内容、是否属于省属单位申报的项目;各区可采用专家评审或集体会商等形式进行区级评审,对拟上报项目进行实地察验、信用审查、并通过一定方式公示无异议后,将项目申报材料及《申报项目审查情况汇总表》、《申报单位情况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稿于2019年8月26日前报送至市体育局产业处。
(三)市级评审。市体育局和市财政局根据申报材料对各区上报的项目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形成资助方案后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市体育局与受资助单位签订资助协议,市财政局于2020年初下拨经费。
七
工作要求
(一)各区体育、财政部门要按照《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加强合作、明确分工,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
(二)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收入、利润、税务数据、项目投资额等资料的项目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及以后3年申报资格,并将严格按照《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其所获得的引导资金由市财政收回。
秦淮区满足条件的体育企业如有申报意向,请联系秦淮区文旅局(体育局)产业发展科02587753917。
秦淮文旅原创,来源:产业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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