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2月22日讯(苏南早报记者范田)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推进各市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这意味着各示范县(市)教育部门和市州教育部门拥有3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包括直接批准民办学校、直接提交表彰项目、直接申请监督评价。
13个示范县(市)包括浏阳市、益阳市、茶陵县、香乡市、武江市、平江县、石门县、扎里县、安化县、漓江县、兰山县、黄埔县、新华县。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相关权力下放后,民办普通高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由试点县(市)自行批准。湖南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及省特级教师参评对象由试点县直接提交省教育厅参考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监督评价、验收由示范县(市)直接报省教育厅批准,参照市、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