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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高企提供假流水】紧急通知!高新技术企业操纵欺诈补贴判刑

时间:2023-03-03 07:46:5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说到高科技企业,申请现象很热!如果被认定成功,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R & ampd费用加成扣除可以同时获得,最重要的是各地区合格的企业有研发ampR&,加上当地经济条件,以鼓励增加d投资;也就是说,将出台d费用补贴政策。例如,过去几年广州市各地区补贴政策最高可达120万韩元。

高额补贴引起了一些人的歪念,对资料和财务数据进行了虚假捏造。特别是,很多中介机构和审计机关为了快速赚取代理中介费,为了企业的“包装”,怂恿企业申报国家高科技企业。2021年,“雨果企业”、“假已故企业”可能会有点麻烦。

佛山市顺德区已经开始调查了!就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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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3年

用尖端诈骗骗取补助金。

判决书有点长,想快速浏览的朋友只能看到粗重的部分。

许某诈骗罪案件刑事一审判决书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2020)广东0606刑初2247号

公诉机关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许某,男,1982年5月6日出生,汉族,大学专业文化,广州* * *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从业人员,因涉嫌户籍地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诈骗罪于2019年11月21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12月18日被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取保候审。

辩护人郑子德,杨洪涛,广东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以[2020]Z203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某犯有诈骗罪,并于2020年9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立案受理,依法适用一般程序,组成合议庭,举行公开听证审理本案。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任命检察院张怜悯、检察官助理霍奇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许某某先生和他的辩护人郑子德、杨洪涛出庭参加诉讼。本案目前已审结。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某是广州市* * * * * *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实际经营者。许某在2017年2月15日得知公司不符合高新企业条件后,与广州市* * *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公司”)签订了《技术咨询服务协议》,并同意* * *。

* * * *公司的业务员、父母、先生等(处理个别案件)在帮助中*公司申报时,为了满足评分标准和要求,采用不同的操作手法,操作申报所需的数据和资料。特别是,为中*公司购买6个软件版权,伪造财务报表,伪造科研项目报告和管理制度,虚证研发人员。与广州* *会计师事务所勾结,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与广州* *税务事务所勾结,出具虚假研究开发费专项审计报告和高科技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等。随后* * * *公司将上述虚假资料提交给许某确认,并加盖了*公司公章。

被告人许某分别于2017年4月、2017年7月将上述虚假申报资料提交广东省科技厅审查,接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仓库”项目的资格确认。中国*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8日、2018年12月28日和2019年2月28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广州市广州天河区三级政府财政补贴人民币30万元、12万元和8万元。共50万韩元。许某按照约定向* * * *公司支付了21万韩元的服务费。

总之,被告人许某某,如* * * * * * * *公司的业务员父母,利用虚假资料申报“高新企业认证”和“高新企业培育”项目,省、市、区三级。2019年12月12日,许某的家人退还了50万韩元赃物。

对于上述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提出以下证据予以证明。被告人许某的陈述和识别、笔录;证人陈某1、张某、黄某1、张某、朱某、王某、甄某、欧阳某、夏某、陈某2、张某、龙某、父母、陈某3、肖某、林某、李某经,户籍证明前科中国*公司获得高科技企业认可补贴的信息。中国*公司审计信息欺诈说明;成绩单的搜索和扣押、归还名单;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信息;相关银行开户信息和水流;银行转账电子收据,广东省暂时扣留(冻结)财产收据。中国*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及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明细。指定管辖决定书。毒品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成绩单和照片;视听资料。

因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许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骗取国家财物的数额特别大。该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细则》第266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要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许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是共犯,应当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被告人Humo Momo先生自愿认罪并承认惩罚,可以按照《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细则》第15条的规定宽大处理。公诉机关建议被告判处特定有期徒刑3年、缓刑适用和罚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的规定提请本院

依法判处。

被告人许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及提出的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某某犯诈骗罪无异议,并提出以下辩护意见:1.许某某系初犯,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良好;2.许某某属于从犯;3.许某某自愿认罪认罚;4.许某某在案发后积极退赃,及时通知家属将获得的50万元补贴全额退还;5.对许某某适用缓刑既有利于其改过自新,也有利于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贡献自身力量,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综上,建议对许某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某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经当庭质证,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许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财政补贴,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某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被告人许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许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许某某的家属代为退回全部赃款,对被告人许某某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第1至4点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本院予以采纳;辩护人提出的第5点辩护意见,本院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扣押的赃款依法应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综合考虑被告人许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许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缴纳。)

二、暂扣于佛山市公安局的赃款人民币500000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梁艳媚

人民陪审员  张杰英

人民陪审员  冯焕儿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陈洁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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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高新造假骗补贴只是埋下了一个迟早会爆炸的“定时炸弹”。


相关部门也在陆续对入库不合格的高企进行清理。对弄虚作假的企业,追回补贴,并对过去一段时间享受的税收优惠予以弥补,并追究法律责任。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前,企业应充分审查自己的条件是否符合,特别是硬条件,如临时不符合提前规划的要求,不捏造不符合企业特点的数据,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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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高企严查这6个方面

高企检查主要分为认定前检查和认定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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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依法缴税!

附: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政策指南

特别提醒:“该来的迟早都会来的”,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轻轻松松”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无忧无虑”享受高新优惠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没有成为高新的,如果自身条件不满足,也不必抱着侥幸心理,找中介帮忙去“赌”;已经成为高新的,如果当年条件不满足,也尽量不要冒险享受优惠。毕竟,出了问题,没有人会替你去补窟窿的!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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