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再就业后如何纳税?那么,自己的养老金不是也要在税金内计算吗?众所周知,退休者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那么,退休者如果继续再就业,那么所谓的再就业后加上自己的养老金待遇,他的实际工资收入相对较高,是不是要缴纳全额个人所得税呢?
这完全不是这样。首先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来看,退休金是完全免除个人所得税,不管你收多少钱,超过5000元还是超过5000元。也就是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到手的全额工资待遇。
但是,如果你回到企业单位继续工作,你的实际收入来源就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要求缴纳这个个人所得税。根据新税法,5000韩元以上的收入待遇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回到工作岗位后,实际收入超过每月5000韩元以上,就要缴纳个人收入。毕竟,你在任的工作以后不需要扣除个人社保费用,所以你拿到的工资是你要支付的工资,所以一旦受到超过5000元的待遇,就要扣除这个个人所得税。
所以个人所得税是根据本月工资的起点决定的。新税法规定5000韩元以上。那么每月收入超过5000韩元就要交税。如果你每月收入不超过5000韩元,就不需要缴纳这个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主要是自己的工资报酬。如果你不属于工资,比如劳务报酬,相应的扣除比例会更多。但是,如果是以劳动合同关系形式确定的工资报酬,按照5000元以上的征收标准扣除自己,个人所得税完全不是问题。
因此,完全不必担心自己的养老金待遇完全免除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基本上有两份收入,在领取养老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再就业的工资收入来源。当然,再就业的月薪超过5000韩元就要缴纳这个个人所得税。如果不超过5000韩元,就不需要缴纳这个个人所得税。给你的工资不会扣除个人所得税。
那么即使是超过5000元的工资待遇部分,实际上扣除个人所得税的也不多。一个月可能不超过几十元,甚至不超过100元。如果你的月收入在8000韩元以上,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将超过100多韩元。所以对于一个月收入这么高的人来说,扣除这种程度的个人所得税是完全可以忽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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