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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反聘申报个税吗】重要的提醒!退休后不仅连任,还领退休金,这收入怎么交税?

时间:2023-02-10 02:29:2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退休后再次任职并领取养老金

这些进口税怎么缴纳?

今天,编辑和大家一起聊天。

“老同志发挥余热”这种事

问题1

退休聘请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是的。要按照“工作、工资收入”征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及退休人员在职取得收入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 382号

退休人员连任取得的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工资收入”征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2

退休后养老金要交税吗?

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的养老金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问题3

退休后有退休养老金,也有工作收入,合并后要不要计税?

答:退休养老金不并入工资薪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8号

以下各项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干部、劳动者的安家费、退休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退休工资、退休生活补助费。

前面提到的退休连任不是一般退休后再做别的事,而是有严格定义的3354

文件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 526号),退休人员再次任职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含协议),长期或连续雇佣与雇佣关系。

(2)用人单位因私人休假、病假、休假等不能正常出席时,享有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用人单位和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有同等福利、社会保障、培训和其他待遇。

(四)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

文件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第2条规定:

关于退休人员再任命职务的定义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 526号)第3条,是否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用作退休人员再任命职务的定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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