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法学会2021年市级法研究课题招标申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题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密切关注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坚持理论、实际和实践创新,努力为法治克拉玛依建设提供法学理论和对策支持。
二、主题类型和供资
克拉玛依市法学会2021年度市级法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项目。重点课题资金支援经费3万韩元,一般课题及青年课题资金支援经费2万韩元。
三、专题指南和研究内容
《克拉玛依市法学会2021年度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 《课题指南》的重点课题项目可根据原题申报、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项目按《课题指南》个课题主题申报,《课题指南》
四、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法学研究能力强,对申请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任务。
2.申请人应当为中级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行政职务、法学博士学位、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法学修读博士课程。相应的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副本应与申请书一起提交。
申报青年研究课题的申请者和课题组成员都必须在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请人可以组成课题组申报,但申请人本人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足以单独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也可以单独申报。
4.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也可以作为其他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的成员,可以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根据超额、不合格的申请处理。
5.不能以已经结束的项目的法学课题或其他机构批准的相同或相似的研究内容的课题成果来申请,也不能以已经出版和发表的成果来申请。主持法学会系统课题的人尚未结案,不能申请。
五、研究期间
项目完成时间以克拉玛依市法学会成立日期为准,重点项目的完成期限为1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应在6个月内完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研究期限的,书面申请批准后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未完成的课题主持人不能在3年内申报法学会系统的课题研究项目。
六、申报程序
课题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填写并提交《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模板见附件)。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说明。课题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起提交给克拉玛依市法学会综合科(时期馆一楼323办公室)。
申请截止日期是2021年5月30日18点。
具体申报事项请联系克拉玛依市法学会综合科。
联系方式:刘爱中郭乔
联系电话:0990-6221891。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作假者经核实属实,取消申请资格,如果获得入境许可,则撤销入境。
2.立项批准课题申请书被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本申报公告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附件:
1.《克拉玛依市法学会2021年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2.《克拉玛依市法学会2021年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3.《克拉玛依市法学会2021年法学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4.《克拉玛依市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
5.《克拉玛依市法学会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克拉玛依市法学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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