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买税法)正式实施,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将同时废除。
车辆购置税税率保持在10%不变
据介绍,车辆购置税是从车辆购买附加费演变而来的,是“手续费开税”的产物。按照税制转换的思路,在全面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的同时,将以前的《暂行条例》提升为法律。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仍然是10%,和以前一样。
那么,车辆购置税该如何计算呢?根据车辆购置税法,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应纳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税率”计算。纳税人购买自己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是纳税人实际支付给卖方的全部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应纳税税率为10%。也就是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规定的“不含税价格”乘以10%征收车辆购置税。
与《暂行条例》相比,车辆购买税法主要从征税范围、免税项目、退税条款等7个方面进行调整。7月1日以后,如果购买150毫升以下排量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以及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起重机、叉车等特殊装备,则无需再申报税金。
与此同时,车辆购买税法增加了两个免税项目。一种是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消防救援车辆和城市公交企业购买的公共公交车车辆。此外,还增加了退税条款。“纳税人将征收车辆购置税的车辆返还给车辆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
据悉,就新能源汽车政策而言,目前实施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税和房车减税等优惠政策,将在按照车辆购买税法履行相关文件程序后继续实施。同样,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生购买的自国产汽车免税、长期定居中国的专家、进口自驾车汽车免税等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将继续实施,直到国家没有公布为止。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实行“无纸”
为确保车辆购置税法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公告,决定从2019年7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应用汽车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全面取消纸质汽车购置税完税证明。
据悉,汕头市已从2018年11月开始试行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处理车辆登记业务。汕头市税务部门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联系通信机制,及时交换应税车辆和纳税信息资料。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其完税信息将通过互联网从税务部门直接传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纳税人可以用电子信息进行车辆登记,无需再提供纸质完税证明。
汕头市税务局负责人表示,纸质票存在容易丢失、不方便保管的缺点,实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化不仅可以为纳税人提供便利,降低征收费用,还可以有效避免汽车购置税完税信息被伪造和变更的情况,保护纳税人的权益。截至2019年6月25日,汕头市7.5万多名车主享受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征收“无纸”税方便。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未纸质化后,纳税人要求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也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查询和打印。
税务部门热情提醒,2019年6月30日前购买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征收范围规定的车辆在今年7月1日前没有申报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后仍需申报税收。购买日期的确定以发放或明示与购买汽车相关的凭证的时间为准。
[前媒体记者]黄敏立
【通讯员】李瑞勇任天海
[作者]黄敏立
[来源]南方报纸媒体集团南方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