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黑龙江网上申报】@黑龙江考生2022高考来了!请在网上申请,看这里

时间:2023-03-01 22:03:4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的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实际,现就2022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报名工作(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注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毕业于高级中学教育学校或具有同等学历。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2019) 1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中2019 级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规(2019) 4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b)特别考生登记

1.进入户籍而不是我省的性工作者,去年在我省高考没有通过,可以在我省当地申请高考。

2.户籍在我省居住时间长,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通过外省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校会考试)管理机关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在校学校提供的应届毕业证明原件和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资料,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报名。相关资料原件记录在考生纸媒文件中,复印件可以存档调查。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登记条件的外国侨民,应持公安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居住地招录机关申请登记。

4.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生登记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育[2018] 4号)有关规定执行。

5.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必须取得当年高校组织的综合测试,并取得《合格证》。考生根据《合格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机构申请登记。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招收少年班的高中招生。

6.经教育部批准,浙江特殊教育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油画学院、山东特殊教育专业学院、天津理工大学、西安美术学院等招收视觉障碍考生、听力障碍考生、有特殊专业要求的考生等都要进行高考报名

7.报考我省高职(专科)大学单独招生的考生要进行高考报名,招生单位要单独组织考试。考生填写志愿、考试及入学时间和方法,另行通知。通过高职(专科)大学单独招生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合格。

8.参加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申请高考。完成我省高考报名后,应直接到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报名,并根据需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体育单项相关申请、考试信息可以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查询。

9.高中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中强基项目测试合格及相关高中保证合格的考生必须进行高考报名。

10.艺术界考生必须进行高考报名。艺术类考生可以在艺术性统考等类别中兼报其他专业,不能与多类同时报。我省统一组织美术和设计学(美术学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视觉通信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服装和服装设计专业、公共艺术专业、工艺美术专业、戏剧电影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中国绘画专业)、音乐学。

考生在高校组织的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中参加涵盖专业的专业和学校考试,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必须取得专业和省级统考合格证才能报考。

我省艺术专业招生专业和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11.体育类考生必须进行高考报名。我省统一组织了体育专业和考试,考试项目有100米、原地推铅球、二级蛙跳、800米等四项。各种评分标准将在黑龙江省入学考试信息港(www.lzk)公布,技术考试将于2022年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考试要求等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c)下列人员不得登记: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中在校学生,或考上普通大学而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高级中学教育学校不是应届毕业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生毕业年使用虚假手段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全国统考、省级统考、高校单独组织的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将停止高考处理,并给予高考期间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教规[2019] 10号和黑教基2号信[2019] 427号文件中关于户籍、学籍规定的考生。

6.因违反刑法而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

img.com/large/pgc-image/b02b4d9d09fc42e0837d1219f9e0c1ec?_iz=31825&from=ar;x-expires=1707074713&x-signature=51pXuDWnsFjzZnL9%2BXRauf0%2B7TE%3D&index=1" width="33" height="24"/>

二、报名时间及现场信息确认地点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从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4日(含节假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

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结束后应携带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招考机构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确认。全省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于2021年11月16日上午12:00时截止。

(三)现场信息确认地点

1.户籍和学籍在我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考生所在中学负责组织,到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确认。

2.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在户籍所在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

3.在上一年度符合我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复读生到毕业年份学籍所在地的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

三、报名考试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字〔1999〕第5号)和《黑龙江省物价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招生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9〕8号)文件规定。凡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须交报名考试费150元。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另交术科报名考试费135元(术科报名费15元,每科考试费30元)。报考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的考生另交专业课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交考试费30元。报考参加外语口试的考生另交外语口试费10元。

四、报名工作程序

(一)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考生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必读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准确填写考生自然信息和报考信息、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考生类别一栏须按考生户口簿(农村户口或城镇户口)填写农村或城镇应往届(考生填报的手机号码必须在高考录取结束前保持畅通状态),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操作提示进行填报。如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和查询,程序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后还须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操作(支付支持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报名考试费支付成功后即完成网上报名。

(三)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缴费成功后,还须在各地招考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身份验证、资格审查、采集头像照片、指纹信息等相关步骤。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报名考试费支付、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

1.高级中学负责应届考生学籍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考生户籍、学籍、学力、身份等报名资格审查,市(地)招考机构负责报名资格的核查。

2.考生父或母属我省市(地)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随父或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出具我省市(地)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提供的引进优秀人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父或母及本人的户籍必须在报名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

3.市(地)及以上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其子女随父或母落户我省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提供市(地)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项目的证明文件(须有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及联系电话)及政府公示网址、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考生父或母及本人的户籍必须在报名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高考报名,需填写《黑龙江省202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出具父母在我省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相关证明;考生所就读的高级中学校长、班主任负责审核确认考生连续实际就读情况并签字负责。考生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核考生学籍、考生家长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

5.考生父母一方为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转文职人员),考生因父或母随军在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考生父母双方为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转文职人员),考生随父母在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须持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证明、士官证或军官证和《随军报告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报名。

6.我省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和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以下简称贫困县)的考生选报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享受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进行填报,报考资格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网上确认。县(市、区)招考机构按照《黑龙江省2022年20个贫困县考生选报国家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附件3)相关内容,根据报考条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考生所在中学审查考生学籍、户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市(地)招考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审查表一份留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一份报市(地)招考机构备案。

7.我省41个国贫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巴彦县、木兰县、依安县、克山县、勃利县、绥棱县、孙吴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爱辉县、逊克县、嘉荫县、萝北县)的农村考生可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黑龙江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从高中毕业年份 9 月 1 日往前推算);(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享受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进行填报,报考资格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网上确认。县(市、区)招考机构按照《黑龙江省2022年41个国贫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考生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附件4)相关内容,根据报考条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考生所在中学审查考生学籍、户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市(地)招考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审查表一份留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一份报市(地)招考机构备案。

8.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与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申报、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五)信息采集程序及办法

考生信息采集分为两部分组成: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考生现场信息采集。

考生图像信息采集和身份证审验工作由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统一组织,不得交由考生所在中学办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时,考生本人必须持《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招考机构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相关信息,采集信息后当场摄像。如无《居民身份证》或因身份证阅读器无法识别的考生不得报名。考生图像采集标准参照《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附件5)中的“考生照片采集标准”执行。摄像时统一使用白色背景,严禁使用考生照片摄像。采集考生图像的同时还须对每名考生的指纹信息采集和人脸信息比对。招考机构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和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乡镇、派出所、街道办事处鉴定,或根据各市(地)招生委员会有关要求执行。在外省高级中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由就读学校负责考核。

考生所在学校、单位、乡镇、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后,在《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并签字、盖章。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刑法、处罚期内的。

(七)信息核对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负责受理报名、信息采集的各单位打印《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认真核对后,在信息表中抄写“我已认真核对上述报名登记表中所有信息,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确认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县(市、区)招考机构要对考生签名后的报名登记表进行扫描或拍照留存备查;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和信息造假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核对无误后,高级中学、县(市、区)和市(地)招考机构签名盖章装入报考档案袋。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高考报名是普通高校招生的基础工作,也是综合治理考风考纪的关键环节,各级招考机构要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本着为考生服务为宗旨,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2022年高考报名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2.强化协调配合。各级招考机构要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严格按照黑教规〔2019〕10号文件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中2019 级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9〕427 号)有关要求,对考生的户籍和学籍进行严格审查,严防“高考移民”;严防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报考;严防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报考;严防各类人员替考。

3.严肃报考纪律。各级招考机构和高级中学要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报名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严格落实公示制度。我省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41个国贫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边境县的考生,以及申请享受照顾录取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合格名单,分别在考生就读班级、学校和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各县(市、区)招考机构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考生咨询电话,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处理考生投诉和政策咨询。公示期结束后,县(市、区)招考机构将最终名单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照顾政策申请”和“特殊考生来源上报”功能上报至市(地)招考机构,市级招考机构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4月20日前上报省招考院。省招考院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行集中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监督。

5.确保报名信息准确。各级招考机构要加强报名信息的核对审查,报名信息一经上报国家注册,不得更改。要向考生强调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的重要性。考生不得跨科类、跨地域重复报名。对于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外省籍考生,应回户籍流出地参加高考报名。

6.加强疫情防控。各级招考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加强管控,做好预案。要合理安排考生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时间,对社会和返籍报考的考生要合理安排电话预约,在确认现场尽量设置等候区、安排专人引导等形式,要保持安全距离,确保现场确认人员有序分散,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来源:龙视新闻联播(ID:XWLB1979)

记者:胡萍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