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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申报】对2022年职称工作相关问题的解答。

时间:2023-03-01 19:42:3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一、职称评审中严格规范学术问题,全省政策是否一致?

答:地方政策是一样的。职称评定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的综合评价,在职称评审中严格规范学术问题是保证评审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职称评审的必要措施。我省各市(州)和评委必须按照省级部署进行部署,并在职称评审中贯彻执行。对未按规定进行职称审查的市州及评委的审查结果不予记录。

二、职称评审系统学术预警功能为什么在提交资料后才开发出来?

答:为贯彻《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国科发监〔2022〕221号)精神,根据部分评审委员会的建议和需求,省人事委员会保障厅在贵州省人才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定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开发了学术预警功能,使各评审委员能够组建部门。该功能将于10月上线。这并不意味着以前的申报人可以不遵守国家法规及相关政策中诚信承诺的相关要求。

三、各种业绩条件或学术成果符合审查条件,但一个期刊属于假期刊,是否可以用“不采用,但不影响其他业绩评价”的方式处理?

答:不行。举报人在举报时诚实地承诺了举报资料的真实性。这个约定是对所有资料的约定,如果其中一个不切实际的资料都是违反诚实约定的,就要接受有关部门提供的处理。

4.评委在申报者提交资料之前,应通知是否需要验证学术期刊的真实性。申报人不太清楚期刊的真伪,没有相关部门知道申报人发表论文时如何筛选实际期刊进行培训,申报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答《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40号)第15条“申报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应当对自己提交的所有材料对期刊、论文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签署了诚实的承诺书。申报人在发表论文、提交申报资料时,要检查期刊的真实性,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需要在评委提交资料之前再次通知。

第五,是否可以取消、删除或更换提交的申报资料?

答:没有。根据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在线申报还是线下申报,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资料在经过单位公示推荐上报后,不得撤回、删除或更换。此次职称评审依靠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申报人通过系统提交申报资料,评审专家进行全过程在线评审,所有评审信息都将永久保存。

第六,其他市州的执行政策宽松,本市(州)执行政策过于严格,政策执行是否是全省围棋统一标准。

答:地方的统一标准。我厅要求各市、州、各评委严格按照政策和规定进行审查,严禁擅自降低标准、放宽条件等情况发生。各市州的工作进度不一致,过程中的公示情况也不一致,不能证明简单的对比在政策执行上存在差异。学术期刊问题可以参考我厅11月7日在网站上发表的《关于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学术预警功能等有关问题的解答》。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都是统一部署、统一的条件标准。

7.评委是否应在职称申报前将检查期刊真伪的途径告知申报人。期刊是否一定要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论文是否一定要收录在中国知网、万方、Wiff等网站上。

答:如果向部分举报人反映不知道如何验证期刊的真实性,评委组成单位可以提供参考查询渠道。包括:1 .申报者可以通过国家新闻出版部查询文件信息。2.比较中国知网、万方、威普的收录情况。通过期刊的官方网站进行比较。4.结合个人论文发表渠道等进行核试验。上述方法是检验期刊真实性的渠道之一。我省未要求申报人的期刊必须收录在中国知网、万邦、Weiff等网站上,不得作为期刊真实性的定义标准收录。

8.论文是否是今年提出的新规定,是否应该事先通知申报者对论文的要求。

答:关于论文的规定不是今年的新要求,所以不必事先通知申报人。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都对参评论文的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例如,《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贵州人社厅通〔2014〕374号)第18条规定,“论文公开发表在国内统一护理(CN)学术期刊上,具有国际标准护理(ISSN)。申报人在申报前要了解审查条件中对论文的要求,不需要评委事先通知申报人。

9.验证期刊的真实性是否符合《衰落论文》的审查要求

a:两者都不冲突。在职称申报审查中,论文不是职称审查的必要条件,已经对“谈话论文”审查要求实施了具体措施。对于中小学教师考核副高职位,考核条件规定要具备“绩效成果8个中的2个”,发表论文只是8个中的一个。在农业、工程系列审查中发表论文也只是学术成果中的几个。因此,申报人不必为了参加职称审查而发表论文,但如果申报人通过论文条款申报职称,必须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部令第40号)第15条“申报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确认论文的载体是否合法。

10、是否设置职称审查通过率问题。

答: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如果达到评审条件,经过评委的评审通过,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在职资格。我省没有要求各评委设定合格比例,也行不通

过率的说法。

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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