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韦德咨询于2019年1月将闲置的写字楼租给乙公司,租赁期限为3年,一次收取3个全年租金共计300万(不包括增值税),房地产税假设每季分期缴纳,并询问韦德租赁期间如何缴纳房地产税。
缴纳房地产税有两种方法。
一:某人已收到300万租金,应在第一季度纳税申报期间按300万全额申报房产税,后一季度申报期间0申报一年房产税为36万(30012%),后两年房产税为0。
还有人指出,每年租金为100万韩元,每月租金为8.33万韩元(300-36),每季租金为25万韩元,每季分期申报的话,每季要缴纳3万韩元房地产税(2512%)。
案例二:韦德咨询于2019年1月将闲置的写字楼租给乙公司,租赁期限为3年,最后一次租赁期限为2021年12月,一次性征收3个年度租金共计300万(不包括增值税)。假设房地产税按季度分期,问韦德公司租赁期间如何缴纳房地产税。
缴纳房地产税仍然有两种方法。
一:有人建议在租期结束之前收取300万租金,所以在收到租金之前的申报期限都是0申报,每月申报一次租金。也就是说,2022年1月申报期间申报房地产税36万韩元。
另一种是,租赁期结束前收取300韩元,但每年要平均分担,每个租赁年度要申报房地产税12万韩元。
以上两种情况是两种极端情况,但不能说在实际工作中不存在。如果房地产税的缴纳也确实遇到了这两种不同的缴纳方式,那么哪种方式合理呢?还是符合政策?
我国的房地产税分为征收价格和征收租赁两种方法。也就是说,房屋人没有出租,房产税根据房地产的原值一次性扣除10%-30%后的余额按1.2%的税率缴纳。房地产租赁是指房地产租金收入,按12%的税率缴纳。需要注意的是,房地产税的税率1.2%和12%都是年税率。也就是说,房产税是按年计税的,税收是以房地产残值或年租金收入为基础的,在收税中,房产税也是按年征收的,为了平衡国库收入,规定分期缴纳,大部分省市是按季度分期缴纳的。
因此,房地产税的计算期限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的期限相似,为了平衡国库收入,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因此,对于房屋租赁,年度房产税计税依据必须以合同约定的每一年的租金收入为准,无论该年的租金收入是否征收,也不管一次收取多年租金。这类似于不管征收租赁费,每年平均分担,每季或每月申报缴纳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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