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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版申报时间】经纪人的关心!从今天开始可以申请科学革新版做市商

时间:2023-03-01 16:26:3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门|吴晓璐

科学革新版市交易越来越近。

5月13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 (《做市规定》),对科学创新版做市商的准入条件和程序、事后监管等做出了规定。规则公布后,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向证监会申请科学创新版股票。

同日,上交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X号——科创板股票做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业务指南》),从今天到5月28日向市场公开征求了意见。

科学创新板块相关人士认为,市场引入市场商制度有助于提高科学创新板块流动性,提高交易活动度,对券商价格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减少大型单一交易对市场的影响。

提高市长/市场可靠性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于2019年1月提交审议通过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在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制度。2021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建议在科学创新版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

市长/市场开放以来,科学创新板块市场运行平稳有序,上市公司业绩稳步增长,投资者结构不断优化,积极支持“硬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各种制度安排经受住了市长/市场的检验。在资本市长/市场深化改革和基础制度建设的背景下,科学创新版继续发挥“试战”作用,在竞价交易的基础上引入做市商机制,市长/市场订单深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市长/市场对大单一交易的冲击,提高了市长/市场稳定性,减少了市长/市场买卖价格差异,降低了投资者交易成本。

证监会表示,通过示范方式在科学创新版市场引入做市商机制,可以积累经验,稳步推进。根据《证券法》第120条,证券公司从事视距业务,必须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与证券公司的经纪、自营、收购和担保等业务相比,证券公司进行视距交易是一项新业务,对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合规性和风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早期采用试点方式,在科学创新版市场引入做市商机制,有助于部分公司治理规范、内部控制机制健全、运营稳健、风险防范能力强的证券公司开展视距业务,从而妥善推进相关业务,防范各种风险。在试点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评估实施效果,积极完善相关制度。

《做市规定》共17个,主要包括做市商准入条件和程序、内部控制、风险监测监测、监督执法等。

第一,关于准入条件。按照“安全启动、风险控制”的原则,初期参与试点证券公司除了具备完善的工作方案、专家、技术系统等外,还有两个关于资本实力、合规风控能力的条件:近12个月来净资本持续100亿韩元以上。第二,近三年分类等级在A级(含)以上。

据记者透露,近3年来,分类等级在A级以上,2021年净资本不低于100亿韩元的券商为26家。名单如下。

记者根据Wind、证监会、中证协会网站整理。

第二是关于准入程序。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有关时交易业务申请资料。由于视距来业务专业性强,对证券公司技术系统的要求较高,《做市规定》明确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是否可以对证券公司技术系统进行业务条件评估测试。向通过评估测试的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中国证监会批准了业务资格。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业务资格的,可以在其他交易所按规定开展证券交易。

第三,关于内部控制要求。《做市规定》对示范证券公司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以防止视距业务与中介、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的潜在利益冲突。第一,改善业务隔离系统,防止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防止利益冲突。二是建立和完善市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决策过程、制衡机制,确保业务规范有序展开。第三,加强市交易业务管理,完善廉洁从业人员风险防范和反洗钱要求,防止利益运输、内幕交易、市长/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

第四,关于风险监测和监测要求。为了推进视距来示范规范,稳步启动,提高市长/市场流动性,增强市长/市场韧性,《做市规定》应把视距来业务纳入综合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监测指标,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二是建立异常交易监控机制,报告专用账户,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全方位监控,以免影响市长/市场稳定。三、参照自营股票标准计算和报告风控指标,原则上,科学创新版市股权不超过5%,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具体业务规则中予以明确。第四,处理好突发的事情

事件,履行信息报送义务。

五是关于监管执法。《做市规定》明确,证券公司在做市交易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并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业务规则,依法对做市交易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建立做市商评价及淘汰机制

明确费用减免与激励等权利

按照《做市规定》的要求,上交所起草的《实施细则》和《业务指南》对科创板做市交易业务作出更加具体细化的交易和监管安排。

《实施细则》起草有三大原则:

一是市场导向。市场导向是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基本原则之一,科创板做市商机制的设计也遵循市场导向原则。在不改变现有竞价交易机制的基础上引入做市商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场定价效率、提高市场活跃度,更好满足市场交易需求。

二是权责对等。《实施细则》规定做市义务,建立做市商评价及淘汰机制,切实督促做市商履行义务。明确了做市商交易费用减免与激励等权利,以鼓励做市商积极参与做市交易业务。

三是灵活适度。《实施细则》对做市商义务、评价及激励等方面做出原则性规定,相应内容将在业务指南及做市协议中予以明确,从而在保证原则不变的同时,为根据市场情况及业务变化相应调整做市商机制预留了空间。

《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有三方面:

一是明确做市服务申请与终止。科创板股票做市服务申请采用备案制,鼓励具备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保荐机构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为其保荐的科创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务。

二是明确做市商权利与义务。做市商应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专用证券账户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向市场提供买卖双向报价,遵守权益变动披露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对于积极履行做市义务的做市商,将适当给予交易费用减免或激励。

三是明确做市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要求。做市商应当建立风险防范与业务隔离机制,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设置定期压力测试机制,确保合规有序开展做市交易业务。

上交所表示,将在做好相关反馈意见的收集评估、吸收采纳等各项准备工作后,适时发布相关业务规则,推进科创板做市商机制平稳落地,持续推进科创板市场高质量发展。

图片 | 站酷海洛 包图网 制作 | 张昕 编辑 | 乔川川

审核 | 朱宝琛 终审 | 马方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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