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板新风携手前进》新三板改革专栏q & ampa
问:企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公开发行,进入精选层?
答:新三版连续12个月挂牌的创新层上市公司,只要满足公开发行条件和进入精选层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公开发行,进入精选层。发行条件:第一,财务条件,发行人必须持续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良好。第二,遵守财务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文件中没有虚假记录。第三,公司治理条件,健全、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第四,要求合规经营。近三年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挪用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长/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没有发布欺诈、重大信息公开违法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进入特选层的条件与公开发行条件相吻合,主要包括市值条件、财政条件、规范性条件、发行完成后股权分支要求等。具体来说,特选层准入条件通过市值和财务指标组合设定4个标准,总体遵循“市值与财务健全性要求高低一致的原则”,具体实施上位法“持续盈利”要求,市值标准由低到高梯度设定,财务条件涵盖不同发展阶段、行业类型和商业模式的企业即可。标准的重点是选择已经具备稳定高效盈利模式的盈利型公司。该标准侧重于财务指标,市值具有辅助作用,设定为“市值在2亿元以上,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标准2侧重于盈利模式明确、业务快速增长、已经初步盈利的增长企业,设定“市值在4亿元以上,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近一年营业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正数”。标准3主要是特定的研发amp具备d能力的R & ampd成果初步实现业务收益的研发amp以D企业为对象,“市值在8亿韩元以上,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韩元,最近两年研发ampd总投资额设定最近两年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8%。”标准4主要是市长/市场知名度高,研发ampd以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企业为对象,但对企业收入和利润等没有要求,而是“市值在15亿韩元以上,近两年研发ampd投资累计不低于5000万韩元”。
规范性方面,汇集了《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对公开发行条件合法规范经营的各种要求,同时兼顾了企业在新三版上市期间的规范运营。上市公司不应该在负面名单上。一、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不得有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不得有发行欺诈、重大信息公开违法或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二是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新三板公开谴责。第三,发行人及相关主体正在接受立案调查或立案调查。第四,发行人等被列入不诚实的执行人名单。第五,没有按照规定编写和公开定期报告。第六,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提出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第七,发行人的经营稳定性、直接对市长/市场独立可持续发展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发行人利益等其他情况。
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必须满足股权分支指标要求,才能进入精选层。这也是国内外证券市场常用的上市条件。这种安排有助于加深外部股东的制约,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也有助于为精选层公司连续投标交易方式奠定一致的基础。
公司公开发行完成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进入精选层:第一,股票总额足够大,发行后股票总额不到3000万韩元。第二,股东人数充足,要求发行后股东人数不到200人。三、公共股东持股比例符合要求,发行后公共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5%,公司股份超过4亿股,公共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