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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技术级别划分】快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技术等级审查评价分为5个等级。

时间:2023-02-28 16:34:2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4月12日,市人民社会局印发了《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工作人员技能等级分为5级/初级、4级/中级工、3级/高级工、2级/技术人员、1级/高级技术人员5个等级。

得克萨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仁狮(2021) 4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建设服务中心、市直部门(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职业资格领域“旁观服”改革要求,创新人才评价方式,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技术等级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根据山东省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文〔2020〕1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一、评价范围

在事业单位工作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符合参评条件的在职全职员工。

二、设定技术水平

(1)工作人员技术等级分为5级/初级、4级/中级工、3级/高级工、2级/技术人员、1级/高级技术人员5个等级。

(二)工作人员技术等级职业分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职业(职业)名称、职业技术等级执行(www)。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可以查询)。

三、评价和评价条件

(a)基本条件

1.政治质量好。

遵守法律,采取好行动。

3.具备职务所需的专业、技术等能力水平。

适应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5.现任最近一年的年度审查结果在合格以上。

(b)等级条件

1.5级/初级工:学徒(受训者)学习期满及工人试用期满。

2.4级/中级工:在本工种5级职位工作5年以上。

3.3级/高级工:在本工种4级职位工作5年以上。

4.2级/技术员:在本工种3级职位工作5年以上。

5.1级/高级技术人员:在本工种2级职位工作5年以上。

经过组织人事程序,在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士兵,以及在机关、企业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首次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技术等级评价的人员,原技术职务工作年限累计达到中级或高级工作规定年限的,可以直接参加中级或高级工考核评价。

(c)破格条件

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行业)职业技术比赛前6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省部级以上绩效奖的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工作最佳称号并保持荣誉的人、根据等级条件规定的工作年限,可以申报提前一年参加相应的技术等级评价(第一次评价前,上次破格后获得的相关荣誉或成绩,多数未累计)

四、评价和评价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评价,主管部门(事业单位)根据管理权限,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岗位条件,结合岗位情况和就业工作安排,制定自我考核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

(2)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应组成工作人员技术等级评价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组织评价评价,并对评价过程进行管理监督。

(3)评价评价可以采取自主或具有功能评价素质的第三方命题、评价方式,也可以采用岗位流程化审查、技术水平综合审查、专家组评价等。

五、处理相关问题

(一)2021年以后,城市不再统一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价工作。各县(市、区)、各市直部门(单位)根据实际研究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二)在本通知印发前,已取得与从事工作岗位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术等级证书或原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评价合格证书,山东省社会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试行)》(鲁人社会规定(2016) 3号)已取得的证书职业(工种)的名称为现行职业。

(三)国家准入类职业种类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后,应当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事业单位工作岗位任用,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卢仁发〔2019〕39号)及有关规定执行。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数,根据相关比例规定和现有的1、2、3级工作人员情况计算相应级别的晋升计划数。其中,市直部门制定晋级计划,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本人德才业绩评价成绩、聘用年限等,通过民主推荐或评价等公开公正的程序确定晋级人选,并办理等级证书和聘用(晋级)手续。

(e)原始业务清单

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政策和办法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六)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勤人员的考核评定工作可参照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涉及工勤人员切身利益,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做好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二)要紧密结合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队伍现状,统筹考虑技术等级考核、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相关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既要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又要充分调动广大工勤人员工作积极性,维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三)要做好舆论引导,加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政策和办法的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工勤人员正确对待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积极适应新的技术等级考核评定方式,努力营造比技能、比贡献、比业绩的良好氛围,确保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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