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特报君有大事和大家谈了。
深圳海外高级人才设立退出和惩罚机制,包括但不限于追回奖励、称号等的惩罚措施。
3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海外高级人才审查系统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2018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那是什么意思?特报君先为大家科普一下!
孔雀计划
“孔雀计划”是深圳经济特区于2010年10月推出的高科技人才引进计划。
在深圳的孔雀计划中,“海外高级人才”是指企业技术和创新创业、科研学术和教育卫生、文化艺术和体育三个领域的国家外高级专家和留学回国者。
接下来是定重点的时候了!
重点1
计划优化海外高级人才审查年龄,保障依法行政,并在修订时明确放宽年龄的具体标准。申请a级人才审核的申请者年龄调整到65岁以下,B级人才年龄调整到60岁以下,C级人才年龄调整到45岁以下。
重点2
计划适当减少专家组总数,将专业审查组总数从9人以下的单数调整为7人以下的单数,将市外专家的比例调整为80%以下,调整为70%以下,将现有院士的范围扩大到发达国家工程院、科学院院士。
重点3
申请人过去学术成果上有虚假、道德缺陷和过失未申报的说明,被列为不诚实的执行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受到严重影响,行政处罚不到一定时限的,对不符合海外高级人才审查要求的其他行为进行一票否决,包括但不限于追讨赔偿、称号等处罚。
到去年为止,确定了3064名“孔雀人才”
2011年以来,深圳市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高级人才筛选体系,在海外高级人才引进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海外高层人才认可的方法有两种:直接认可、审查认可。截至2017年底,深圳市共承认海外高层人才3064人,其中6次审查,承认海外高层人才194人。
与其他城市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政策相比,深圳市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政策具有以下突出特点:一个是审查标准明确。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筛选标准明确,层次分明,涵盖世界一流人才、国际先进、国内最高水平人才、国内先进水平人才等水平人才中的多个层次,对各类人才的定义明确,提高了筛选工作的可操作性。二是考核社会化程度高。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审查工作一直坚持社会化审查的总体方针,积极与第三方专门机构合作,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审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为了加快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审查工作,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 《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等规定,起草了《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2018年修订)》(意见草案)。
调整年龄限制放宽审查委员会的组成
“现有的海外高层人才确认方法规定了人才的最高年龄限制。A级60岁,B级55岁,C级40岁,成绩特别突出,可以适当放宽以上年龄条件。”
市人事局负责人介绍说,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掌握“特别突出的成果”和“适度缓解”的具体标准。海外高层人才政策实施以来,部分人才,特别是海外工作经验丰富,选择回国创业就业的高级人才,虽然符合认可标准,但可能会出现超过年龄规定的情况。
为此,此次修订案将优化海外高层人才审查年龄,明确放宽修订时年龄的具体标准。申请A类人才审核的申请者年龄调整为65岁以下,B类人才年龄调整为60岁以下,C类人才年龄调整为45岁以下。
计划完善人才分类审查制度
现有方法没有反映人才的分类评价,实际运营也没有分类,而是设置了其他评价要素。在分析国内外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根据目前申请者的专业类型,本次修订将对审查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进行分类评价,将海外高层次人才根据专业领域初步分为社会科学类、基础研究类、医疗卫生类、文学艺术类、创新创业类、工程技术类和其他类别,以能力、成果、贡献三大核心一级评价指标和
退出机制:
人才被否决了一票“缺陷”
人才退出、处罚机制的原始方法
没有明确,随着深圳市以及各区人才优惠待遇力度不断加大,人才工作业务中存在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弄虚作假、套取待遇的潜在风险。结合我市拟出台的人才诚信机制建设以及退出机制等政策,为营造高层次人才真才实干氛围,鼓励诚信、保护先进、惩罚造假,需要增加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退出和惩罚机制。此次修订拟对申请人过往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存在道德瑕疵和过失未申报说明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及由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受到行政处罚尚未满一定时限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要求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实行包括但不限于追回奖励、称号等惩罚措施。
此外,为规避申请人无序频繁参评,此次修订拟规定已经获得认定或评审通过的人才不得申报,每一位申报人最多可申报两次评审,且第二次申报评审时必须有符合评审要求的新业绩或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