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获悉,市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牡丹杯”工程评选活动,建设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争取精品工程,我市出台了《菏泽市建筑工程质量“牡丹杯”评选办法》。这将推进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创优活动,提高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
菏泽市建筑质量“牡丹杯”工程(以下简称“牡丹杯”工程)的评选对象是我市辖区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获奖单位是工程的主要建设部(参考)单位和监理单位。“牡丹杯”工程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工程数量一般不超过20个。申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质量工程奖”、“山东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工程,在“牡丹杯”工程中选择优惠推荐。
牡丹杯工程分为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两部分。公共建设工程在体育场需要1.5万个以上。体育馆1000个以上;游泳池600个以上;剧院(或多功能)800多个;其他集体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公社规定单体住宅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
同时,《菏泽市建筑工程质量“牡丹杯”评选办法》规定了选定范围内不能包含的限制。也就是说,竣工后有隐蔽的工程或保密工程。在原有工程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工程。由于调查、设计、施工、使用原因,通过了有质量风险的工程竣工验收,但仍有未完成车航的工程。工程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异常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已经参加了“牡丹杯”工程,但没有入选的工程。
“牡丹杯”工程审查组专家由菏泽市住宅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仓库选拔。评审组根据推荐的工程申报资料及工程评审情况,通过工程录像评审、观看、咨询、讨论、评议,确定了水上工程预选名单。水上公社预选名单将在菏泽市住宅和市中心建设局网站上公布一周。
获得“牡丹杯”的工程由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菏泽市建筑业协会共同表彰公文,并向建设部、监督机关颁发奖杯和证书。(记者赵德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