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点
#主题:2022年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方法和支持强度:1 .
一般项目按预先融资方式资助不超过1900个,每个城市财政资助5万元。项目成立后一次性支付。
2.
涉农项目按照“一重点涉农篮球vs一线大学”的原则,支持5个涉农单位和对接人员共同推荐,按照事先支持的方式,每个城市的财政支持经费为100万韩元,建立后一次性发放。
3.该主题一般项目应按照《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由经费管理实施“承包制度”,负责单位应建立健全适当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申报时间:申报单位在线申报开始时间是2021年4月14日9点。网上提交申报的截止日期由各组织单位自行填写。组织单位在线审查推荐截止日期是2021年6月17日24点。
每个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广州市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实施方案》(穗部(2019) 6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涉农区与科研院校合作助力广州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村组(2019) 2号)相关精神,大力支持研究人员自主选择的创新科学(技术)。同时,按照“重点涉农大学对一线大学”的原则,促进广州市涉农产业发展,帮助农村振兴。目前开始2022年度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01组织方法
本专题项目列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由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自行申报,并通过广州市科技工作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单和相关申报资料。经过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中包含的项目组织单位和区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选拔推荐,市科技局按照程序审核后,设立了符合条件的项目。
02支援区域
本主题设置了两类项目:常规项目和与农业相关的项目。
(a)一般物品
在广州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支持原始创新、前沿探索性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的自然科学和应用科学领域,研究手段主要是以理工科为主的交叉学科。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及其他软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不属于本专题资助范畴。
(b)与农业有关的项目
按照“一分涉农大一线大学”原则(增城区对接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化工区对接中凯农业工程大学、南沙区对接中山大学、白云区对接广东省科学院、番禺区对接广东工业大学),支持5个涉农单位和对接大学现有的农业领域研究室(包括国家、省、市)。
03申报要求
(1)主导申报单位必须是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科技类民营非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备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是申报单位的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项目实施期间任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长/市场发展动态,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主管实际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可以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按照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现任公务员退休者不能成为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五年内没有相关不良信用记录。
(5)一般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一般事业申报倾向于“博士青年科学技术者”。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博士青年科技人员”必须同时满足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三个条件。第二,拥有博士学位。三、作为项目负责人,没有得到广州市科技局的各种科技计划项目(政策补贴主题及科普专题不限)和穗联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支持。
2.各组织单位推荐的一般项目中,“博士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项目数不应超过推荐申报项目的最大数量75%。但是,除非申报项目的“博士青年科技人员”人数超过推荐申报项目最大数量的75%。
(六)涉农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仅适用于申请涉篮球及相关确定对接大学。高校应以学校为申请主体,不能以二级学院为申请主体。广东省科学院和广东省农科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属单位可以成为申报主体。
2.涉农项目依托涉农篮球对接高校(机关)现有的国家、省、市或学校级农业科学领域重点实验室,围绕解决制约。
和影响涉农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以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需求为导向,切实取得可量化的成效,联合对应的涉农区相关单位共同申报,并由涉农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推荐证明。04 申报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在研”项目是指2021年2月28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项目。
(三)一般项目申报单位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申报单位所属二级院系(所)驻地不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得申报本项目,并由各组织单位负责审查。
(五)涉农区确定对接的院校,限推荐1项涉农项目申报。
05 申报程序
(一)一般项目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
2.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完善录入单位信息基本情况,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3.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一般项目,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4.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组织单位审核。
5.遴选推荐。各组织单位和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或本区域一般项目的申报、审核和遴选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择优将不超过限项数量的项目推荐至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局按程序审核确定拟入库项目。
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的组织单位及推荐立项项目数量限额如下:
(1)高等院校。
(2)科研、医疗系统组织单位。
(3)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二)涉农项目申报程序
涉农项目按照“一重点涉农区对一牵头院校”的原则,由5个涉农区单位与对接院校共同支持推荐。按要求在阳光政务平台在线填报涉农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
06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资质证照。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资质材料(学历学位、职称材料)。
2.申请涉农项目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涉农实验室科研团队固定在职研究人员的职称相关材料。
(2)近三年(2018年-2020年)获国家、省、市立项科研项目的相关材料。
(3)近五年(2016年-2020年)发表论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科技奖励的相关材料。
(4)实验室场地面积的相关材料。
(5)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总值明细清单及相关的材料。
(6)签署与对应的涉农区相关单位共同申报的合作协议,协议须明确利用现有国家、省、市或校级重点实验室推动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与开放共享、完善互动合作新机制,促进农业技术研究和科研攻关,转化产生可量化的成效。同时协议还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
(7)提供相应涉农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各涉农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限推荐确定对接院校申报项目1项。
3.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二)推荐和审核。
项目组织单位和涉农区对接院校在组织评审后,将不超过推荐申报项目数上限的一般项目和涉农项目推荐至市科技局。应在6月11日前书面提交推荐项目清单(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等,涉农项目需提供对应的涉农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至市科学技术局(基础研究处),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组织单位推荐的一般项目数没有达到推荐申报项目数上限,组织单位应在项目推荐函中主动说明情况,以便市科技局将项目推荐名额进行调剂。
市科技局将对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组织单位。针对未通过审核的项目,组织单位5个工作日内在阳光政务平台报送补充推荐项目,并书面提交补充推荐项目清单。逾期未补充报送视作放弃补充推荐。
(三)遴选工作总结。
推荐工作完成后,组织单位将项目征集与遴选工作方案、项目遴选工作总结(包括专家名单、专家意见、公示情况)等文档资料原件扫描后上传阳光政务平台。
07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一)一般项目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1900项,每项市财政支持5万元。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二)涉农项目根据“一重点涉农区对一牵头院校”原则,支持5个涉农区单位与对接院校共同推荐立项,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每项市财政支持经费100万元,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三)本专题一般项目按照《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08 实施期限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实施期为2年。
09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由各组织单位自行拟定。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24时。
10 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二)阳光政务平台中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阳光政务平台填写完善。
(三)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网上审核推荐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及推荐。
(四)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项目组织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五)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上查询。
(六)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11 联系方式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业务咨询:83124052、83124150
联系人:李磊、赵明(基础研究处)
技术支持:400-161-6289,83124014、83124114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8日
来源:广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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