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伤认定过程: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配送等程序。用人单位应当在30天内向所属地区人事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自职工或其近亲属受到伤害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人民社会事务局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事故受到了损失。(2)工作时间前后,在单位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截止性工作,在事故中受到伤害。(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执行工作职务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有职业病的人;(5)因工程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6)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而受害。(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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