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教职员大会通过后实施。
1.表彰奖励种类:本办法是指区级以上单一或综合表彰。
二、推荐标准、原则选择:
1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的推荐范围、推荐标准,严格确定推荐人的范围。
2.在合格人员范围内,根据学校相关审查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荐人选。
根据表彰类别,一般根据上学期综合审查成绩或上学期教授成绩来决定。区级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原则上按照学期或年级教学成绩推荐产生。其他表彰一般根据最近公示确定的年级或学期教职员综合考核成绩来决定。
3、扩大推荐面,不重复推荐原则。也就是说,根据相同的评价成绩,只推荐一次平等的表彰。
4.及时公示和接受监督的原则。推荐人员名单确定后,学校通过纸质文稿、张贴工作群或召开相关会议等方式,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公示。教职员应在公示期间提出意见建议。
5.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推荐方案、推荐人选,并按规定公示,及时上报。
第三,本临时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