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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纳税申报买房】请申报价格外上涨、预付款、融资、虚假证明、买房三种行为。

时间:2023-02-27 22:24:1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原题目:为处理虚假证明,筹措涨价定金。

买房时,如果发生三种类型的行为,请申报

据3月15日兰州日报报道,中国甘肃省网在以“共同购买费”“会员费”买房时遇到了涨价。有提供“定金金融”服务的机构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公司或个人可以提供或支持虚假证明资料.3月14日,市市场监督局专业市场分局发布了房地产市长/市场消费提示。遇到以上三种现象,请消费者拨打12315电话举报。

购买商品房的一般步骤是找到适合自己的房地产项目。确保开发商销售有合法程序。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支付房价贷款,开发商签订合同。申请商品房预告登记,有贷款的预售商品房担保权预告登记;办理预售商品房担保,首先买方和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后,买方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预售商品房担保权预告登记。验收房子,办理入住手续。购房者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在入住前或入住后与相关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相关物业管理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内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书。

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首先,在购买商品房之前,开发商要检查“误证”是否齐全。其中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深入验证,结合网上查询决定是否购买。

第二,购买商品房时,要做以下5件事。1.严格遵守限购政策。2.不买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子。3.不乱缴纳“电商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买房时不随意参与购房“定金分期”服务,不参与开发商、中介公司或个人提供的“定金分期”服务。请仔细签署商品房销售合同。5.提醒消费者谨慎支付购房保证金,慎重签订购房合同,买房后及时要求正规发票,认真验收房屋,谨慎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

最后,消费者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公司或个人诱导、提供或协助虚假证明材料的,可以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如果开发企业发现采用“电商”等合作模式,第三方在网签合同协议价格之外,除了加码商品房或价格之外,还收取“团购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费用,可以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反映。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向购买者提供预付融资,或者以任何形式引导购买者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预付款项,可以立即向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申报。

兰州日报报社前媒体首席记者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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