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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造假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操作,已补缴减税,并加收滞纳金

时间:2023-02-27 19:30:3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从今年开始,国家高新申请和认定后,限制越来越严格,企业、认定机关、审查专家和中介机构被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假高科技”、“假高科技”税务风险最终将继续暴露,通过财务操作、材料操作聚集在一起的“假高科技”、“假高科技”企业将面临各种税务风险。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热衷于申报高科技企业,以获取巨额减税利益,许多企业的实际情况达不到标准,但仍在冒险,在材料、财务数据上作假,置税务风险于不顾。特别是,很多中介机构和审计机关为了快速赚取代理中介费,为了企业的“包装”,怂恿企业申报国家高科技企业。

2018年,国家科技部火炬高科技产业开发中心抽查了100家享受高科技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80家无条件地达到了80%。高新技术企业提取结果公布后,财政部、科技部、审计局、国家税务总局等监管部门意识到很多企业都在冒风险,不断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检查力度,“假高科技”、“假高科技”露出了真面目。“假高科技”、“假高科技”企业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生校友事件,不仅要补充巨额税金,还要缴纳滞纳金,以后也不能享受税收优惠,这对企业无疑会受到双重打击。

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般要满足年、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和主要产品(服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比例、企业研发费用比例、企业创新能力、企业前一年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活动7方面的基本要求。制作全部申报资料一般有500-1000页左右,如果在全部申报资料中包括道德以上7个方面,有多少空间可以伪造?

其中几个指标是严格限定的企业没有伪造的空间

例如:年限:企业申请承认时,必须注册一年以上,即365天以上。这是工商部门直接颁发的公司登记证直接判断的,没有伪造的可能性。

另一个例子:高科技产品(服务)和主要产品(服务):高科技产品(服务)是指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内的产品(服务)。主要产品(服务)在高科技产品(服务)中具有技术上起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收入之和是指企业动机高科技产品(服务)收入超过50%的产品(服务)。企业研究开发费比率:企业研究开发费比率是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率,最近一年的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韩元,比率大于或等于5%,最近一年的销售收入在5000万韩元至2亿韩元之间,比率大于4%,最近一年的销售收入大于2亿韩元,比率更大。当然,也不排除一些监管宽松的地区,愿意花一定费用承担风险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进行假审计报告。

再次:企业申请一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活动。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该资格有效期内,应于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告。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期限提交年度发展情况报告的,由认定机关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这些证明是当地质量和环境保护部门签发的,不太可能伪造。

企业或代理公司一般在以下方面“绞尽脑汁”、“冒着风险”、帮助企业蒙混过关、获得成功公示后才能获得的“中介费”。如果申报成功,这些中介结构是否能为企业提供一辈子免费服务,确实很难说。因为以后能得到的服务费。对于企业来说,申报高科技企业时要慎重提供资料,慎重选择中介机构。毕竟,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相关机关随时可以事后调查。

首先,

引起伪造的重灾区是知识产权。(企业自行研发ampd、通过转让、期货、收购等方式获得对主要产品(服务)起到技术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这个链接。有些企业为了申请高科技企业,把钱花在无用的专利现象上,或者要求一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申报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存在的知识产权,因此监管上存在困难。目前,《高新技术企业办法》对各大高科技产业“一刀切”,迫使所有高科技企业达到相同量化指标的评价体系,因此现实中出现了一系列弊端。

第二,

高科技行业之间的差异很大。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比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比率是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同期总收入的比率,该比率大于60%。如果所有行业的企业都要达到这个指标,一些申报企业就不得不依靠这个数字,自然会强迫一些企业进行诈骗。例如,在软件产业中,我国软件市场的现状是,大多数软件企业刚进入该行业时都是依靠外包业务生存的,很难实现这一规定。非要要求企业销售的自主研发amp很明显,如果d产品的比重超过60%,申报门槛就大大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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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企业科技人员占比:企业科技人员占比是企业科技人员数与职工总数的比值,要大于等于10%。这个数字在很多现代企业或者是真实的高新技术企业,确实不难达到,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占比甚至超过90%,但是相对于一些传统加工制造行业来说,科技人员的比例显然是很难达到的,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员甚至都是文化水平小学的外地来城市务工人员。有企业和中介机构就通过搜集一些本不属于本企业的学历证书通过PS加工成“合格的学历证书”。作者曾经作为审核专家参与一些企业的审核工作,曾有一次不经意的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核对材料中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的毕业证书,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了一大跳。在这其中发现了一些大学未设置该专业的毕业证书,而且毕业证书的颁发时间还出现了早于大学成立、更名或设置相关专业的时间,同时更是发现了“莫须有”大学的毕业文凭。

第四、

企业创新能力:包含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四个指标,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这方面的材料一般都是有企业撰写提供,其中很多方面的“水分”比较大,特别是经过一些中介机构的包装申报的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上,会尽可能多的提供资料来充实。但是近几年,各个地区的科技局会上门“实地调研”企业,看看企业究竟有没有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这方面可造假的空间也越来越少。

在利益诱惑面前,总有冒险逾矩者。面对税收减免、融资便利、现金奖励等优惠政策,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针对“科研人员占比”“研发经费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等硬指标,少数企业和中介机构通过买卖专利、制作假账,甚至通过减少员工基数增加科研人员比重,造假手段可谓是五花八门。

最后,奉劝各位企业,高新企业认定中的弄虚作假、拔苗助长现象,其实是“亮了面子、损了里子”,有百害而无一利。选择靠谱、长期、合规的中介代理机构,踏实搞创新,从根本上加快企业自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真正的高新企业,该得的税收优惠和政府奖励,得的心安理得!

来源:今日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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