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单位或个人都是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
很多朋友一听到税务机关,就对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感到惊慌。就像最近听说环境税申报一样,没有自己去学习,也不知道自己的单位性质最终不属于这个征收的范围。
目前,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主要有以下两类,除此之外,不需要全部缴纳。
1.财税[2016] 25日规定的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体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
2.提供财税[2016] 60号规定的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注:广告服务业的征收范围不包括个人,娱乐服务业包括:
永开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国税,不需要缴纳土地税。
最早的地方税征收过。毕竟营改增前广告和娱乐服务都是地方税征收营业税的范围,所以一起征收文化事业费,但随着这两个行业的大英增加,相应的征收管理工作也移交给了国税厅。
当然,国势要合并,以后也不会有这个问题。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算方法
文化事业费缴费=索赔销售3%
但是在这里要注意销售额的口径问题。
1.索赔销售额是取得的所有含税价格和价外费用,不是账面收入数据,有些朋友根据增值税申报单上的销售额直接计算,这是不对的。应该是含税的价格。
2.提供广告服务的机构合法扣除《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可以按差额征收。也就是说,扣除了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行人的含税广告发行费余额。娱乐产业做不到。
缴纳范围很明确。根据财税(2016) 36号《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广告服务、娱乐服务范围进行判断,不要人为扩大或缩小。
广告服务是指以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片、路标、海报、橱窗、霓虹灯、灯箱、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提供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公告、声明等委托事项,与广告代理公司合作。
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戏(包括射击、打猎、跑步、游戏机、蹦极、手推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具体例子
那你要问我做灯箱是否属于范围吗?当然不属于“这是应税大象商品”。
那你问设计广告是否属于?当然不属于。"这属于设计服务。"
具体请仔细研究上面取得的范围。
例如,看一下具体的计算和申报
某公司A(一般纳税人)于2016年5月完成了100万元的广告业务,并向广告主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广告发行人B公司(一般纳税人)发表费30万韩元,C广告公司发表费5万韩元。这家广告公司应该如何计算增值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
a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A广告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按6%税率缴纳增值税,A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税共计100万韩元,增值税标为56603.77韩元(1000001.066%)。
B公司以一般纳税人身份取得全权的进项税为16981.13(3000001.066%)。
c从广告公司的小规模纳税人那里收到的是增值税一般发票。不能扣除。
a广告公司计算本月需要缴纳增值税39622.64韩元(56603.77-16981.13)
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算申报
A广告公司本月收到广告服务收入,价格税总额为100万韩元,广告发行人B发行的价格税总额为30万韩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C广告公司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5万韩元。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理赔销售额为65万韩元(100-30-5),需要缴纳文化事业费19500韩元(6500003%)。
具体要求应如下填写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单。
义务人在计算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时,如果允许从提供相关应税服务所产生的所有含税价格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相关价格,则应根据取得扣除项目的合法有效凭证分别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作为申报单附件资料同时提交主管税务机关。
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