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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表出关申报】带着价值27万美元的手表进入南宁后,男子没有主动申报物品,接受了调查

时间:2023-02-27 18:09:4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6月30日,南宁奥伟机场海关人员检查时发现,一名未主动申报的入境旅客携带一个高级手表盒,物品价值超过27万元人民币。7月8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南宁奥伟机场海关获悉,此案已移交逮捕部门处理。

检查海关官员没收的手表。蔡依宪照片

6月30日,一名华裔男性旅客乘坐澳门入境航班抵达南宁机场,通关时没有主动向海关申报物品。海关官员对这名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x光检查时,发现了一个高级手表盒,然后将当事人带到检查室打开包装进行检查,结果发现这名旅客携带了高级手表。通过现场初步估算,物品价值超过了27万韩元。

海关官员没收的高级手表盒和价值27万韩元的手表。蔡依宪照片

根据海关规定,居民旅客入境时携带在海外获得的个人自用入境物品,总额超过5000元(含5000元,下同)。非居民旅客携带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入境物品,总价超过2000元的,应主动向海关申报。

对超过限制的个人入境物品,经海关审查后确实是自用的,海关对部分征税超过,对不可分割的单一物品全额征税。超额、携带经济价值物品的旅客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未主动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海关已按照有关规定将此案移交逮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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