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7月22日电(记者栗亚静)记者最近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天津市市场主体地址(经营场所)登记活动,合理释放各种市场主体地址资源,7月20日起天津市市场主体地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申报人申报申报登记地址的真实性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申报人应当就登记地址的所有权关系、法定用途、安全使用、租赁合同、地址信息有效性等问题做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约定,并对约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做出虚假承诺和虚假承诺的举报人,将严厉处罚,并向社会公示,直到注册被取消为止。
另外,从7月20日开始,天津市只能通过互联网进行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可以将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者提供的网站注册为经营场所。天津各区人民政府、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可以将集中在各创业园、产业园、创业空间、孵化器等地的市长/市场主体地址的全部或部分用于集群登记,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声明:转载这篇文章是为了传达更多信息。如果来源标记错误或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请联系看过作者所有权证明的网络。我们会及时修改、删除。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