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又下了一场及时雨。为进一步推进《江苏文旅16条》等政策措施落地效果,省文化旅游局将向优质旅游基金项目发放利息补贴,并将于2022年向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利息申报事项通报如下,供参观。
一、申报条件
(a)申报对象是2021年内和2021年底基金的贷款项目。
(二)基金贷款资金的实际用途与申报用途一致。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江苏省“第十四个五年计划”文化和旅游发展计划。
(4)申报项目正常实施,主体正常运行,疫情防控到位,不存在不信任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二、支助大象
支持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利息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丰富优质文旅产品供应,刺激文旅消费新动能,积极转变自主创新的优质文旅项目,重点关注文旅整合、文旅消费、品牌创造、数字技术能力、乡村振兴等建设主体。
三、利息标准
(一)利息期:申报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期间实际支付的基金利息。
(二)贴现额:坚持扶摇、扶摇、否定、附特原则、总额控制原则,贴现额总额为1000万元,具体项目补贴金额/比例由审计后利息总额决定。
四、申报程序
各项目申报主体向所在县(市、区)文化及旅游行政部门申报,老城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汇总,提出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后,向省文化旅游局发布正式公文。
(一)各地要准确掌握申报要求,根据规定的申报条件,精心组织项目初审和审查,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可靠。
(二)申报单位应当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1.《2022年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息申报书》 《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效益情况统计表》。
2.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期间利息证明书复印件。
3.重点支援对象及其荣誉、奖励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承诺书。
上述材料都要加盖企业公章。
(3)申报资料用A4纸统一印制,按《2022年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贴息申报书》 《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效益情况统计表》、支付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承诺书顺序装订成册。各地行文和《2022年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贴息申报汇总表》(附件4)将另行装订。所有资料一式三份,于2022年3月10日前统一提交省文化观光厅产业发展处,并将相关资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申报机关提供的文件和证明应当保证完整、真实、准确。如果在资金申报和使用过程中发现虚假操作、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申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外,还将处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等问题,并通知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管理者,建议解除对项目单位的项目合同、收回已发放的贷款等。
资料来源: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