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购房单位和个人:
2020年5月26日,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机关的申请,受理了青海恒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重组案,同日指定青海西海事务所为青海恒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者。
为了保障未电申报债券的购房单位及个人权益,目前开放重新申报。申报应于2022年6月15日前向青海恒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者申报,逾期的应视为放弃债券。
特别公告。
联系方式:刘律师
石律师
青海恒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理。
2022年3月15日
《青海日报》(2022年0 3月16日第6版:综合新闻)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