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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业主申报】从6月1日开始在线注册!福田公布2022公立小学新生注册指南

时间:2023-02-26 16:20:3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记者获悉,福田区已于2022年发布了公立中学一年级新生注册指南。根据指南,6月1日9:00是开始在线注册的时间。一起看详细内容吧!

一、招生大象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是小学六年级学生,父母在福田区购买或租赁房屋并实际居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深圳户籍青少年;

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事子女。

父母双方或一方拥有深圳户口的非心理户籍少年。

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并持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一年以上的非心理户籍少年。

二、时间表和登记程序

(a)在线注册(6月1日-6月8日)

6月1日,9:00网上报名开始时间,家长自行注册“福田教育网”,按照指示,在“2022年福田区工超招生系统”(计算机端,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注册,申请相关文件电子版(照片或扫描)。6月8日,家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在线注册。

温馨提示:

1.在此期间,注册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标准。家长错误地进行高峰注册,防止网络堵塞,不影响顺利注册。

2.在线加入期间,家长可以多次登录“注册系统”,填写信息,上传资料。注册时间到期后,系统将不再接受注册。注册成功的标志是获得“注册号”。请家长确认注册是否成功。

3.已经上各种中学或使用虚假资料申请学位的人一旦确认,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4.各公立中学的注册区范围(地段)见《福田区2022年初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

5.罗湖、南山、盐田、保安、龙岗、平山、龙华、光明、鹏

深圳市2022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站。

(2)实际居住确认(6月9日-6月10日)

福田区将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实际居住确认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学位住房申请资料一致,请家长自愿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并在在线登记时填写实际居住承诺书。

温馨提示申请:学位的住房必须是家庭的实际居住,申请人提供的住房证明必须与实际居住地点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资料不能用于申请学位。入学名单公布前,学校也不定期确认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如果获得未实际居住批准,将通知相关部门,取消学位申请。

(c)其他志愿报告(6月9日至6月10日)

第一志愿是在网上申请学位时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不能为固定志愿随意选择。网上注册结束后,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的紧张程度。家长可以从有闲暇学位的学校中最多选择3所学校作为其他志愿学校,根据自己的意愿对选择的学校进行排序,分别选择第2 ~第4个志愿学校。大卫亚设,《北方司法》,学校名言)此外,父母必须选择是否服从调解。

温馨提示: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如果没有考上资源学校,区教育局将从积分中以低的顺序统筹安排到拥有相对接近的休闲学位的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如果没有考上资源学校,区教育局将不再统筹学位。

(d)初步检查登记资料(6月11日至6月15日)

网上填写的所有信息将分别发送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查,让家长如实填写并提供虚假资料,一旦确认,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虚假资料交给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1.6月11日至6月15日,学校将对家长上传的证明进行在线初试。请家长自行登录“注册系统”确认初步检查结果。

温馨提示:家长自行报告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是初始积分,经过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的积分是最终验证积分。

2.第一次考试未通过的家长应于6月16日至17日重新修改相关信息,并将文件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上传到注册系统,必要时将相关文件资料原件携带到学校现场第一次检查,过期后不再受理。

(e)审查和审查资料(6月16日至7月14日、7月15日至7月19日)

1.区教育局将初试合格的申请材料分别提交到街道、社会保障、住房建设、公安、房屋租赁、规划、国土等部门,在审查期间动态显示各种资料审查情况。

2.7月14日系统显示各种文件审查结果和分数。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必须在7月14日至15日在“注册系统”中注册并修改。过期后不能修改。修改后的信息将发送回相关部门审查、7月19日18336000审查和审查工作全部结束。

温馨提示:审核涉及的业务部门很多,数据量大,审核结果发布日期调整后,将注册系统公告,请家长注意。

对最终分数有异议的家长,应在最终审查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福田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厅提出书面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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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统筹学位(7月20日-7月27日)

福田区教育局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七)公布录取名单(7月28日)

7月28日上午10:00,各初中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温馨提示: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家长,请于公布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到福田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新生报到(7月29日-30日)

7月29日-30日,新生到校注册。

温馨提示: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学生,将取消录取学校学位。

三、报名材料准备

(一)深圳户籍的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读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1)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住宅类房屋,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业主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3)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1.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凭证,如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②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清单);③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2.2022年,凡是以租房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并提供《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2023年,凡是以租房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并提供《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可至“福田教育”官微点击右下角“招生入学”栏目→“招生温馨提示”处下载。

(二)非深圳户籍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有效的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三)港澳台籍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学生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四)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持“鹏城优才卡”或高层次人才证书人员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优惠政策,并向社会公示。

属于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四、积分入学及录取办法

我区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具体积分办法附后)。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少年进行积分,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特别提醒:福田区部分片区学位较为紧张,部分适龄少年可能被统筹到相对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建议到学位紧张的片区临时购房或者租房申请学位。

五、公办学位统筹办法

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某学校招生计划,则按该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确定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未达到某学校招生计划,则该校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全部被录取,该校空余学位纳入全区统筹;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全区学位空余和居住地段等情况统筹安排。

六、学位申请政策

(一)我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住房锁定政策,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只提供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在该学位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我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均实行学位申请住房锁定政策,录取到我区公办初中学校初一年级就读的,学位申请住房将锁定3年;转学插班到我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锁定时间为转学插班入读时间至同一学段毕业时间。

温馨提示:

住房锁定情况可通过登录“福田教育网”()首页左下角处“学区划分”→“学位申请房锁定查询”。

七、试点中小学对口直升

我区对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对就读于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的学位。对口直升学校为:华新小学直升华富中学、岗厦小学和福华小学直升莲花中学南校区、皇岗小学和福民小学直升皇岗中学、上沙小学和下沙小学直升上沙中学、新洲小学和新沙小学直升新洲中学、梅山小学直升梅山中学、教科院附属小学和教科院附属第二小学直升教科院附属中学。

(一)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上述小学毕业学生,由家长自行登录“2022年福田区公办初一招生报名系统”(电脑端)进行报名,录入学生身份信息后,如选择第一志愿学校为直升学校,视为申请直升,网上提交相关资料(具体参考新生报名入学资料),资料审核合格后录取。

(二)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上述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的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学位。

八、试点学区制招生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我区在部分地段试行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梅香学校初中部与梅山中学共享学区;

2.居住在梅山中学学区内的学生,可自愿选择梅香学校初中部或梅山中学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选择另外一所学校为第二志愿学校,其他最多2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其他志愿学校。

3.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更多信息,家长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福田教育”了解相关招生政策。

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82918379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82928193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

备注:

①申请儿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连续居住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如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③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整理】蔡敏玲

【来源】福田教育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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