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开始,社会保障迎来了新的调整。如果服务员自愿放弃社保,单位不需要缴纳社保吗?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怎么计算?单位不支付社会保障,如何保护权利?所有这些疑问在这里一一回答。
服务员自愿放弃的话,单位不需要缴纳社保吗?
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障的声明无效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无论是雇员还是工人,都不能随意处置这项权利义务。
《劳动法》 《社会保险法》 3360010
职员们不想缴纳社会保障是不行的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72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根据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进行社会调整。雇主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所以不能放弃缴纳,向雇主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义务,不能回避。
单位不能放弃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障的义务
职工自愿放弃社会保障权利,但单位不能放弃缴纳社会保障的义务。
如果服务员要求机构补充缴纳,单位必须100%补充员工的社保。而且,在没有缴纳社会保障期的期间,发生了工伤等意外情况。不管从业人员是否自愿放弃投保,只要单位不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障,工作期间意外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原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要由单位支付。如果职工因公死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位还应支付一次性工程网补助金。
社会保障缴纳的基数、比率是如何计算的?
单位缴纳率:16%(下调前减少20%,减少4个百分点)
人缴纳率为:8%(与下调前一致)
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
按月缴费:
根据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决定
最高:全省上一年全部口径城市单位就业者平均工资300%
最低:全省上一年全部口径城市单位就业者平均工资60%
以我省为例,省统计局公布的江西省全口径城市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4736元/月,赣州市全口径城市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4233元/月。
从2019年5月1日起,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批准了个人缴费标准的上限。
从2019年5月1日起,赣州市城镇公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作为赣州市前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批准了个人缴费标准的上限。
2019-2020年赣州市社会保险缴纳比率保险名称单位缴纳比率
个人缴纳比率
养老保险16%8%医疗保险6%2%失业保险0.5%0.5%根据工伤保险行业,个人确定生育保险0.5%个人在视为时不支付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8
41.6×16%=454.66元;个人:2841.6×8%=227.33元。赣州市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 单位:2540×6%=152.4元;个人:2540×2%=50.8元。
赣州市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 单位:2841.6×0.5%=14.21元;个人:2842×0.5%=14.21元。
赣州市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 单位:2540×0.5%=12.7元;个人:不用交。
赣州市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 单位: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用交。
单位不缴社保如何维权
单位有义务为每一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缴纳社保,面对不缴纳社保的单位,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如果经过多次协商,单位依旧拒绝员工补缴社保,那职工该怎么维权呢?
1、向社保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社保补缴后拖欠的社保款项进入劳动者的社保账户,作为劳动者可以利用这一条款来举报单位,利用社保机构的力量追缴个人社保。
2、以单位不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一个比较好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未依法缴纳社保包括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单位有这种违法行为的,不但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3、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可以主张单位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比如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导致不能退休享受待遇的;没有缴纳医保,导致不能报销医疗费的,都属于这种情况,劳动者都可以申诉个人权利。
是人就会老、会生病
甚至可能会失业、因工受伤
社会保险没办法确保人人幸福
但却是为劳资双方提供的一道基本保障
不管是职工还是单位
缴纳社会保险都是必须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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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健
审核:张璐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