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互联网会议的形式召开了7家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这是银川法院首次通过网络召开债权人会议。
7家公司以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清算能力明显不足为由,于2018年10月24日向银川中原申请重组,并提交了破产重组草案。同年12月19日,银川中院依法受理了7家公司的破产重整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指定北京德航律师事务所、宁夏新中院律师事务所为案件管理者,并发布受理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券。截至3月28日,超过2200家债权人向管理层申报了债券。
由于债权人数量多,利益关系复杂,如何顺利召开债权人会议,充分保障债权人的程序参与权和监督权成为受理该案件后的一大问题。为了降低债权人参会和会议组织成本,提高会议出席率,同时充分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债务人的合法利益,管理人申请的银川中原同意以在线会议的形式召开该事件的首次债权人会议。
3月28日上午,7家公司破产改编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顺利举行。参加债权人共有1565个,占所有申报债权人的70.18%,参加率远高于传统的现场会议参加率。会上,银川中原向债权人通报了7家公司破产改编案的受理情况和指定经理的情况。管理层给全体债权人制定了《管理人工作报告》 《债权审核报告》 《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审计工作汇报》 《评估情况说明》 010-30000,圆满完成了会议的所有议程。(张怀民首席记者)
本期导演马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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