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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债权申报】银川要交重拳!打击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的行为者!

时间:2023-02-13 10:33:5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老赖”会很惨的!

你说什么?

看!今天举行的金融业务会议上传达的重大信息!

要严厉打击恶意规避银行债务的行为人!

让老赖出现吧!

不做

《银川市关于开展金融秩序专项整治暨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和建立债权债务执行绿色通道工作实施方案》

文件名这么长,一看就是大事!

然后听着小编慢慢地说。

这次特别整顿要达到的目标是这样的

为了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银行业在银川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以整顿金融秩序工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债权债务执行绿色通道,提高债权司法听证效果,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打击恶意逃逸银行债务行为的六大改进措施

(a)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金融秩序整顿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履行工作任务,确保金融秩序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b)建立绿色执行通道。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显的金融债权诉讼案件,要建立“绿色通道”。也就是说,各级人民法院要在第一时间受理、审判和执行。要建立金融机构诉讼案件快速受理、快速审判、快速执行的绿色通道机制,提高债权司法听证的效果。

(三)建立“黑名单”系统。恶意欺诈贷款、擅自改变贷款用途、转移恶意资产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列入“逃避银行债务黑名单”,并暴露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地。

(四)依法催讨银行债务。对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提起诉讼,按照司法程序强制清偿所欠贷款。

(五)承担行政责任或者给予党政纪律处分。对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的党员干部提出劝告,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党政处分。

(六)建议终止人大代表资格,取消政协委员资格。对于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的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按照相关程序解除人大代表资格或取消政协委员资格。

债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被认定恶意逃避银行债务

(1)故意隐瞒真相、提供虚假信息、出具虚假财务报表、恶意造成贷款程序缺陷、造成担保无效或财产难以实现。

(二)擅自变更贷款用途;

(3)通过非正常相关交易提取资金、转移利润、转移资产,使银行债券悬空。

(4)影响按期偿还银行债务的重要事项和重大财务波动,导致银行债券处于高风险状态。

(五)其他被承认的工作组被认定为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的行为。

力量有多大?看组织和责任分担就知道了

(a)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金融秩序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银川市金融秩序整顿工作指导小组,负责金融秩序整顿全面工作。成员包括:

组长:李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代理主席:陈军市人民代表大会副主任

郭伯春市副市长

转会市政协副主席。

成员:田文文市人民代表大会秘书长

市政府秘书长赫川江

市政协秘书长刘瑞尊

马学飞市纪律委员会副部长、监察局局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大晓宁

石新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玉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何建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赵博施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郝春明市商务部长

扬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周福奇兴庆区球场

赵会长金凤九球场

刘洪西夏区球场

马自忠灵武市市长/市场

李润郡永宁县

刘甲峰哈兰县

领导层设立了办公室和认可工作组、督促工作组、执法工作组、纪检监察组、人民政协组、宣传报道组等7个工作组。领导层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办公室主任由杨仁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徐东同志担任。

(二)责任分工

1.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员由市金融工作局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来说,整顿金融秩序各组织的协调工作,拟定领导层会议议程和召集时间,召集和组织会议,综合整理工作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改善工作意见,定期向领导层成员通报整顿工作进展情况。

请确认工作组。市金融工作局由银川市金融工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各银行机构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干部及其他自然人的银行债务逃废确认,对具体的银行债务逃废行为进行分类,并提出处理意见。

3.督促工作组。由市金融工作局主导,成员由市金融工作局、市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各银行机构负责人组成。特别是负责向有逃银行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发送催债通知书,督促债务人和债务单位制定偿还计划,明确偿还期限,敦促债务主体自愿偿还债务。

4.执法工作组。市政法委由市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组成。在市政法委统一组织的协调下,各部门不仅要按照程序密切配合,而且要重视。市公安局主要关注以虚假资产、票据、凭证等为担保的恶意欺诈贷款行为和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银行资金、发放非法贷款等金融犯罪行为,并扩大了对各种金融犯罪案件的调查

力度,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进行立案、审理和结案清收,要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金融机构诉讼案件的受理、审判和执行工作,对金融涉诉案件及时受理,迅速立案,尽快进入审判程序,审判后从速判决,从速送达;对于直接实现担保物权、依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必须无条件受理;对借款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要大力支持银行采取司法手段强制执行;对需要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进行公布。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对贷款发放的渎职人员进行查处,对本次整治工作中徇私包庇的责任人进行严厉惩治。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设立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收集治理线索。

5.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牵头负责,成员由市纪委、市监察局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对有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有关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根据诫勉谈话人员实际表现提出予以行政问责或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意见。

6.人大政协组。市人大、市政协牵头负责,成员由市人大、市政协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按照有关程序,对有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情节进行处理,直至终止或取消相应资格;负责提供市、县、乡级人大代表和市、县级政协委员名单。今后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选举时要将个人信用记录作为首要前提条件。

7.宣传报道组。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金融秩序整治工作的全面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公开曝光“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将有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档案名单纳入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还有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哦

本次金融秩序整治工作从2017年11月中旬开始至2018年10月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7年 11月至2018年1月)

1.召开市委、市政府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金融秩序整治工作。

2.组织开展金融秩序整治宣传工作。

3.通过社会检举等途径广泛收集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线索。

4.确认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分类整治造册。

(二)实施阶段(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

1.向有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发送催缴通知书,并督促债务人和债务单位制订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时限。

2.对有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各级法院要随时受案,并加快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的速度。

3.对各家银行前期胜诉未执结的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采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强有力手段实行集中清理。

(三)执行阶段(2018年5月至2018年8月)

1.依法对有还款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强制清收。

2.公开曝光“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和将有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档案名单纳入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对有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党员干部予以行政问责或给予党政纪处分,建议终止有关人大代表资格、取消有关政协委员资格。

(四)总结阶段(2018年9月至2018年10月)

总结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所取得的成绩、经验、教训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

此次打击逃废银行债务

是一场重要的战役

希望能重塑守法诚信的

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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