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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报网上申报】2022年个体户纳税申报重点提示

时间:2023-02-23 04:42:0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昌平区税务局个体户2022年纳税申报重点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随着2022年的临近,我提醒昌平区个体户做好2022年的报税工作。现在重点提出申报方式。

一、申报期限

1.增值税及附加(向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申报):

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在1月、4月、7月和10月每季度申报(原先同意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从2022年4月开始自愿申报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个人所得税-经营收入(自然人电子税务机关申报):

(1)(季报-a票)每年1月、4月、7月、10月每季度申报一次。(原决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从2022年4月开始主动申报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年报-汇算清缴-B票)所有个体户在第二年3月31日前申报。

(3)(年度报告-年度汇总纳税申报-C表)个体户业主取得中国境内两处以上营业收入,处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提交税务机关申报,至次年3月31日为止。

3.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向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申报)。办理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源登记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每年4月申报上半年的税金,一次性申报每年的税金,10月申报下半年的税金。

4.上述纳税申报期限请注意北京市税务机关发布的申报期限公告,在申报期限结束前一定要申报,避免逾期。

二、网上申报方法准则:

1.北京市电子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以外的纳税申报。

注册、登录:登录或输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机关网站,进入北京市税务机关网站,点击北京市电子税务机关,建议以法人手机验证码方式登录。

2.自然人电子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申报

(1)登录:登录或输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进入北京市税务局网站。单击“自然人税务管理系统”图标登录,或从“我的税”(适用于单位纳税人)下载自然人税务管理系统客户端登录。安装客户机的纳税人必须按照安装向导完成信息输入。建议使用法人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方式登录。

(2)填写申报单:

季度:单击“预缴税金申报”进入申报单,填写主界面,填写该期间相应的收入、费用、费用,当前应计额不为零。

年报:点击【年度汇款申报】进入申报单,填写主界面,填写该期间相应的收入、费用、费用,目前应计额不填零。

报关单填错后,单击“提交”,如果验证通过,“确认要向国方提交填好的报关单吗?”出现一个弹出窗口。提示框,单击“确定”即可。

(3)缴纳营业所得税;

使用纳税功能申报了成功的数据。打开纳税菜单,只选择一个记录缴纳税金,点击“立即纳税”,弹出第二次确认后点击“确定”按钮,跳转到第三方纳税页面缴纳税金,在当前界面确认纳税是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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