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上市由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终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上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没有本钱的招牌。
四、转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见公告。
5.此次上市交易的委托方韶山市自然资源局承担教地责任。
六、投标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本地块网上招标。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或共同申请。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互联网在线交易中上市,通过谭市公共资源在线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只有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按要求全额缴纳拍卖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上市交易活动。
拍卖人参加投标时,必须用人民币投标。海外投资者竞争的情况(包括与国内投资者的联合体投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七。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取得上市文件;
在线注册、数字证书处理和绑定后,申请人可以在2022年11月9日23:00至2022年12月7日16:00之间通过用户名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系统。
1.《湘潭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办法》;
2.《土地交易系统竞买操作手册》;
3.网上招牌销售公告;
4.网上上市转让准则;
投标申请书(样品);
地块转让范围图;
地块规划条件信;
8.其他相关文件
(b)数字证书处理
数字证书处理是参加本地块在线上市活动的必要程序,申请人必须将相关有效证明和相关资料带到湖南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和处理数字证书,并绑定到在系统中注册的账户。
有关数字证书处理程序,请参阅系统“交易服务——下载区域”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三)投标人资格确认
通过在线注册处理和捆绑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应决定参加本地块的在线投标,在系统中申请本地块的投标,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资料后确认提交,获取保证金账户,根据需要向保证金账户缴纳拍卖保证金,拍卖保证金汇款后,确认投标资格,并给予与该保证金账户对应的投标人地块。
(d)q & amp;a和实地调查
申请人对上市文件有疑问,可以登录谭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故意拍卖的人可以自己去地块现场考察。
第八,此次招牌销售活动的相关时间:
挂牌时间为10天,包括法定假日。具体如下:
(一)上市报价开始时间:2022年11月29日23时00分
(b)清单报价截止日期:2022年12月9日10时00分;
九、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是证明投标人诚意的履约保证金,是意向用地人参加上市活动的资格条件,不是定金。按照规定,将拍卖保证金汇往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家区是参加招牌活动的必要程序。
(2)拍卖人有违约行为的,可以视情况没收缴纳的拍卖保证金。
(三)签订《湘潭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成交确认书》后,投标人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移到转让地块的交易价格。其中交易价格的10%是定金。
(4)非竞争人员缴纳的拍卖保证金,我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支付账户,不计利息。
(5)此次拍卖保证金将于2022年12月7日16时00分截止。
(6)拍卖保证金缴纳时间以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家所在银行到达时间为准,请各意向拍卖人在缴纳拍卖保证金时注意银行间转账所需的时间。
(7)投标保证金:
谭小公土网(2022)033号:拍卖保证金为人民币27000万元[2077万元]。
(八)拍卖保证金的退还必须以拍卖申请人的名义进行。
10、清单起始价格、涨价幅度:
潭绍工土网(2022)033号:
(一)上市起始价格为人民币1.38亿元[10385万元]。
(二)涨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100万元]。
十一、上市程序
(一)网上发布上市信息;
我们中心公布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期限、计划要求、起步价、加价规则、加价幅度等。
故意竞争对手可以登录谭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二)网上上市招标
1.系统挂牌的开始时间(即2022年11月29日23点00分)开始接受报价。
2
.通过网上注册、办理并绑定好数字证书、申请竞买、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3.竞买人按规定报价,系统显示当前最高报价。
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报价截止
1.挂牌报价截止由系统自动确定,系统将在挂牌报价截止时间(即2022年12月9日10时00分)自动确定挂牌报价截止。
2.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报价截止时,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
3.网上挂牌报价期间进行过至少一次有效报价的竞买人视为有效竞买人,并且有效竞买人不少于两位时,系统将在网上挂牌报价截止五分钟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所有有效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的报价。
4. 网上挂牌报价期间仅一个有效竞买人出价,系统按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最高报价为本次挂牌最终价。
(四)网上限时竞价
1.网上挂牌报价期限截止后,系统将在倒计时5分钟准备期后,全部有效竞买人自动进入限时竞价。
2.系统开始第一次5分钟倒计时的限时竞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5分钟倒计时,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
3. 如在5分钟限时竞价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本次挂牌最终价。
4、如在限时竞价中无人加价,系统将按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的最高报价确定本次挂牌最终价。
5、系统即时显示本次网上挂牌竞价结果。
(五)竞买成交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结束后,在湘潭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公示挂牌出让结果,公示期为10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竞得人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湘潭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成交确认书》,缴纳交易服务费,办理成交地块的相关手续。
3、如竞得人拒绝签订《湘潭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成交确认书》,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持《湘潭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成交确认书》在自成交公示期满起10日内与韶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二、报价规则
(一)本次挂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三)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在报价期内,竞买人必须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六)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相关法律责任
(一)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向韶山市自然资源局或我中心咨询。竞买人自行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确定竞得人后,《湘潭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成交确认书》对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得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韶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土地价款,否则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地块成交并按有关规定将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该土地由委托方重新委托挂牌出让。
(四)因竞买人所使用的计算机遭遇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或网络阻塞,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网上交易活动不因此而中止或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阻塞或交易系统缺陷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造成竞买人不能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我中心有权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因竞买人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上挂牌交易无法实现的;
3.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4.入侵系统,窃取、利用有关信息或实施非法系统操作的;
5.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我中心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湘潭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3.因竞买人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宗地交易无法成交的;
4.不按网上注册时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四、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二)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在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时间以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应用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
(四)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含出让契税、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土地出让收入、契税按现行政策缴纳。
(五)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出让人按合同约定负责交地。
(六)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出让。
(七)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交易规则,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
(八)韶山市自然资源局、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九)该宗地房屋建筑面积16613.56平方米,评估价值11297.22万元原投资人参与竞买不再缴纳,其他参与竞买人须在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完毕,否则不予签订出让合同,并取消成交结果。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韶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9日
【来源:韶山市自然资源局_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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