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5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2018年度出口业务的退税申报截止日(4月18日)将至,厦门市仍有一些出口企业尚未收齐有关单证。税务部门昨日提醒说,由于特定原因,预计无法在退税申报截止日前收齐单证的企业,须在退税申报截止期前,提交延期申请,以免错过申报。
七类特定原因
可申请延期申报
据税务人员介绍,因以下7类特定原因,导致未收齐单证的出口企业,可以申请延期申报:(一)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二)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六)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七)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未出具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证资料。
企业申请延期申报需提交《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以及相关举证资料。税务机关将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并告知结果。
数据要核实准确
否则影响正式退税申报
在4月申报期结束前,相关退税申报凭证仍没有电子信息,或者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怎么办?对企业咨询较多的这个问题,税务人员表示,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仍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无相关电子信息备案”非常重要,数据一定要核实准确,否则会影响该单证有电子信息后的正式退税申报,请企业务必予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