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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申报】税金干货!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申报?你要加多少钱?

时间:2023-02-22 05:41:2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老话很好。有什么就不要生病,没有钱。看病费用很高,幸好医疗保险能给我们负担很多开支。不仅是医疗保险,国家出台的税收政策中,大病医疗特别追加扣除给大家减轻了负担。快看看怎么享受这个优惠政策吧!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

让我举个简单的例子。

A是一家国企的职员,生病住院共花费10万韩元,其中医疗保险报销6.5万韩元,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自己支付的部分为3.5万韩元,个人自豪感部分累计超过1.5万韩元的部分为2.5万韩元(8万韩元以内),因此A每年缴纳税金汇金时可以扣除2.5万韩元。

那么,我们在申报重疾医疗特别追加扣除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1.只能在个人税年度折算时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按限额如实扣除,其扣除额以实际支出额为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的实际医药费金额要到年底才能计算。因此,纳税人根据重病医疗各种额外扣除的医疗费支出也要到年底才能确定。

2.超过15000的部分将在80000韩元的限度内扣除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达到“重疾”标准,可扣除的金额取决于“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支付额-15000韩元”后的余额,上限为80000韩元。

简单来说,总共支付20,000元时可以扣除5000元。支付总额50,000韩元,就可以扣除35,000韩元。总共支付95,000元,就可以扣除80,000元。如果支付总额为100,000韩元,最多只能扣除80,000韩元。纳税年度不能扣除的,下一年度不能延期扣除。

3.基于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支付的金额

按大病医疗分类的追加扣除计算金额只是“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的医疗费支出”。也就是说,

1.通过个人医疗保险账户记载和支付的医疗费用支出。

2.可能是“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支付的医疗费支出,但不能计算超出医疗保险目录范围的内容。

4.大病医疗扣除主体

目前,大病医疗扣除主体仅限于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中没有将纳税人父母纳入扣除范围。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支出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支出可由父母一方选择扣除。

纳税人和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疗费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例如,夫妻两人同时有合格的重病医疗费用,扣除限额分别以8万元计算,一方都想扣除。总最大扣除限额为16万韩元。

5.做好资料保管。

纳税人应保留医疗服务费用及医疗保险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或者医疗保障部发行的纳税年度医疗费用目录等资料。纳税人要注意,相关持有准备资料在法定汇兑结算期间结束后要保存5年。

申报时间

2021年发生的重病医疗支出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申报了扣除额。

申报程序

下载打开“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进入网站,点击“我要交税”、“申报特别追加扣除”。

选择【重疾医疗】,推免年【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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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的年度费用总额和年度个人自付总金额分别填列至【医药费用总金额(元)】和【个人负担金额】,点击【下一步】,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最后提交即可完成大病医疗扣除信息的申报。

如何确定本年度个人负担金额以及医疗费用总金额呢?今天教大家查找医疗费用总金额的简易方法。

下载并注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根据系统提示,需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实名认证后选择确认参保地。

在首页下拉找到“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专栏。点击年度费用汇总查询,即可查询本年度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的金额。也可点击年度费用明细查询查看年度医疗费用结算明细。

最后提醒大家,办理个税年度汇算,一定要如实填报,诚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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